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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是指对公司各部门正副负责人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各副总兼任部门经理的,只考核副总岗位,不再另行考核)。
第十九条 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成绩作用于季度(第一季度:2、3、4月,第二季度:5、6、7月,第三季度:8、9、10月,第四季度:11、12、1月,一般于每年5、8、11月份以及次年的2月份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考核程序
1、每月月初,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月度绩效目标任务表,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内容来源于公司年度计划、总经理办公会、各专项会议以及总经理直接安排与下达的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履职内容来源于岗位职责。
2、各项考核内容在与主管副总确认沟通后必须以数量、质量、效率等形式量化,无法量化的可附情况说明,量化不清楚或描述模糊的事项一律视为未完成。
3、每月月底由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交由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汇总资料交由总经理批阅,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4、考核领导小组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末汇总资料,计算最终成绩。
5、每年年中与年末公司组织召开述职,中层之间根据述职情况进行互评,得分记入年中/终成绩。
6、考核领导小组可随时督查各项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综合量化:
每季度考核分=总经理月考核平均分×40%+主管领导月考核平均分×60%
年中/终综合分=季度平均分×70%+年终/中述职平均分×30%+考核领导小组修正分
第五章 普通员工绩效考核
第二十二条 考核对象是指公司所有在职普通工作人员,其绩效考核是由部门负责人对其一定期间内的工作业绩所作的综合性检查与评价。
第二十三条 考核周期与内容
月度考核,成绩作用于季度(第一季度:2、3、4月,第二季度:5、6、7月,第三季度:8、9、10月,第四季度:11、12、1月,一般于每年5、8、11月份以及次年的2月份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考核程序:
1、每月月初,每位员工填写月度绩效目标任务表,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内容来源于部门年度计划以及领导直接安排与下达的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履职内容来源于岗位职责。
2、各项考核内容在与部门负责人确认沟通后必须以数量、质量、效率等形式量化,无法量化的可附情况说明,量化不清楚或描述模糊的事项一律视为未完成。
3、每月月底由主管副总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部门秘书汇总后交由绩效考核小组,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4、考核领导小组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末汇总资料,计算最终成绩。
5、考核领导小组可随时督查各项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
第二十五条 考核结果的综合量化
员工绩效考核季度分=主管领导月考核平均分×30%+部门负责人月考核平均分×70%+考核领导小组修正分
年终/中综合分=季度平均分×80%+部门年度考核分×20%+考核领导小组修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