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HR来说真的是一个难题,对三线城市民营企业的HR来讲简直是灾难,在一线劳动法普及落地, 在二线城市您还能让很多人知道,因为您在墙上挂着,有落地的,有不落地的。但在三线城市,劳动法连影子都找不着,真的很多的老板甚至于职业经理人对您也是很陌生。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遍地的浙江台州,很多老板一听到劳动法就头痛。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在实际操作中,工作了一年员工还没见过劳动合同长什么样,甚至老板也不知道五险是什么险种;或是在签合同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去签,这样其实一遇到劳动纠纷员工利益就不能得到保障;
(2)老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一一的去打法律的侧边球;
(3)要不老板听说过劳动法这东西很厉害,凡是文字的事情均不涉及,怕触犯劳动法;
(4)老板懂点劳动法,但他宁愿要猪一样的队友,不愿意碰到神一样的对手,把自已的员工当作愚蠢的猪,随着现在信息的流动性的增强,往往老板都是掩耳盗铃,其实这也是台州民营企业人员紧俏的一大原因;这时候HR的灾难来了。老板认为员工不懂法,所以处处损害员工的利益,比如员工未签劳动合同,出现劳动纠纷,老板就会让HR经理把这事摆平,拿什么摆平呢?拿你的嘴去摆平,劳动调解老板不出面,HR经理就被人指为昧良心的人;说到加班老板说这是应该的,为公司奉献,说到迟到老板说这是公司有规定的。说到员工福利老板会说要根据公司的情况,一步一步来,说到制度说要按大公司的规范来操作,说到赔偿老板说我们又没有签订合同,说到劳动法老板说这不适用于我们这样的企业,你放眼看去哪家公司都是符合劳动法的啊?
这时候就是考验HR的经验与水平的时候了,也是考验良知的时候,我认为在民企做HR首先要均衡好老板与员工的风险和收益,目前在三线城市,大趋势都是老板占优势一点,再加上这一两年经济不景气,政府也有点扶持民企,但是我们要掌控这架天平两边的比重,考虑到现在民企的现状我认为,天平向老板这边偏10%,我认为是正常的,因为老板投资有风险,但其实也看企业的发展阶段,如要是创业初期我认为是正常的,如果一个企业发展成熟期, 那就应该偏员工这边。当遇到劳动纠纷时,我们首先站在良知的层面去处理这件事情,我们还不能说出面去两边一起去对质,我认为向老板这一方要强调劳动法的威力,向员工这方我们要说明现行我们这边劳动法的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的一些难处,我个人认为劳动法规定赔偿100的,我们尽量要调解到70-80这样让双方都能接受,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两边和妥的状况。如果我们按劳动法规定去处理,老板肯定不同意,但我们也不能处理到让员工损失太多的应得利益,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人性的一面。我认为人事人事,要先做好人,我说的不是好人,而是做好一个人基本要做的事情或是要守的人道,才能做好事情,才能管理好别人做的事情。
三线城市的劳动法现状是:员工劳动了没法说,HR劳动了不敢说,老板劳动了不想说。民企老板天天在外培训,想着天天给员工吃草,确天天想看到员工的狼性,想要培养员工的狼性。所以现在我们HR天天想着什么时间能碰到一个给员工吃肉的老板,那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多了,那员工的狼性就不用培养了,天天吃肉自然就成狼了。至于这头狼是否是一头能捕捉猎物的狼那就好看我们怎么给员工吃肉了,我认为这才是我们HR要去研究的课题,而我们现在很多的时间都在研究,怎么样让员工吃上草,又不让老板看到绵羊的尾巴。
4楼 zzj1990
双方立场不一样吗.虽然我跟上经理后面做文员.但我首先是员工,再是文员.
国庆法假,老板不给假,也不给三倍工资.老板说员工没做什么事,提这么多要求.没有牺牲奉献精神.
其实员工是出来工作赚钱的,不是出来奉献的.可能他成了老板就忘记这一点了.
我认为,工作的最重要目的是赚钱,没有这个基础不要谈别的.没用.
3楼 黑天鹅ZWF
那员工的狼性就不用培养了,天天吃肉自然就成狼了。支持一下~
2楼 储藏物
拜读本文的启示:狼是要吃肉的,给草吃狼也会变成绵羊。所以,工资待遇是基础。
1楼 浮升阳光
或许辩证式的看待能够掌握均衡,企业需要员工,但是狼性是“作战”的,而在内部多像温驯的绵羊,融合团队,这就是对内对外,说到三线城市的偏向老板,一二线偏向员工的照顾,确有其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