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公司是去年年底注册成立的,所以去年没有办理劳动年检。我想请教一下公司如何办理劳动年检(我公司为外资企业),都需要准备什麽材料,需要什麽样的手续;另外,如果不办理或没通过的后果会怎样?
回答:劳动年检是劳动行政部门每年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及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认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劳动年检内容覆盖面大,既包括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劳动规章制度,又包括职业安全卫生和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员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履行情况;
(3)用人单位使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情况和遵守本市最底工资及工资支付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
(7)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情况;
(8)特种设备建挡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
(9)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箅规章制度情况;
(10)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11)其他需要年检的内容。
劳动年检工作自1996年开始,以后每年开展一次,在次年的1月至5月进行。用人单位的自检工作于1月至3月进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的劳动年检工作在5月份完成。有些区、县辖区内用人单位较多,按规定时间完成年检工作任务有困难的,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检时间可适当顺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劳动年检时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劳动年检一般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处具体执行的。
用人单位接受年检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劳动年检证书》;
(2)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副本;
(3)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下岗人员花名册和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外地务工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员的审批表;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台帐;
(5)《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工资台帐、工资表和劳动情况104表;
(6)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7)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箅规章制度;
(8)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9)劳动卫生挡案;
(1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书;
(11)安排残疾人就业材料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凭证;
(12)劳动监察机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和材料。
劳动年检每年检查的重点都不同,近年主要针对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等进行检查。具体你所在的企业劳动年检的单位是由大市负责,还是由区县负责,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咨询。
对于贵公司去年底注册成立的情况,你们可以在第二年参加年检。对于在劳动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比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福利方面存在的问题,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的法规,要求限期整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的,则要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