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打卡,是关于孕妇的。
结论,大家作为HR,应该说,都是一致的。没有差别。
有差别的,是在事后处理,或者各个人如何对待方面。
因为打开,所以太多。这里发表一些自己个人的想法吧。
1、单位要知道入职时是不是怀孕的做法,本身是否正确。
2个方面:①普通岗位,单位本身是没有权利知道关于职工的隐私的,包括婚姻状况、是否已孕等等。单位的知情权只限于与工作有关的方面的真实性。
②有特殊岗位和特殊单位,是不能使用孕妇的。法律有限制。这种情况下,不能说,单位有错。
③单位理论在职工入职前,应该要求员工体检。只有单位内部是不是有潜规则,那另外再说。
2、从诚信角度来说,
虽然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以怀孕就拒绝已孕女职工,而且单位的知情权不能涉及到隐私。但是单位既然问了,你为什么回答“没有”?这是撒谎还是保护隐私?我个人认为是撒谎更多一点。为什么这么讲,你完全可以说这是你的个人隐私,不方便回答,你为什么偏偏就回答了“没有”这2个字呢?
所以,如果你非得回答这2个字,就我是企业方来考虑,我是不会再使用这么女职工的。只是,该给她的权益,我会给她。在所有的权益之后,我会在合同合法到期的情况下,不再与这名女职工续签。因为不诚实、不诚信。不续签合同,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我前面讲到了合法到期,就是说我合同到期,不存在法律纠纷问题)。
3、很多人想问,为什么要不续签。
其实这是一个诚信问题,也就是态度问题。
我们应该遵循的原则:态度比能力更重要。
4、至于单位的面试询问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
其实有一个好的例子来做对着。单位没有权利问隐私,但是单位可以有很多手段来限制你的某些行为,且是合法限制。
这就像是,我们以前念书时,参加考试。考试时,国家教育部有考场纪律条例,违法了之后,如何处罚等规定。但是为什么有了这个规定之后,我们每次参加考试的时候,还非得让我们签一个诚信考试的协议呢?
这个协议,是不是是对我们的人格侮辱呢?因为签这个协议的本质,就是对我们诚信根本不信任。也就是对我们诚信品质的侮辱。
既然国家都可以这么干了,企业又有何不可? 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说“企业如果面试时询问职工隐私,则违法,要怎么怎么处罚”?显而易见,没有! 既然没有,为何不可问? 吹牛不犯法的吧?不用缴税的吧?
你怀孕没?个人问一个人,就不算隐私,为什么企业问就算是隐私呢?
10楼 花肇龙
缺乏职业道德啊!!!
9楼 花肇龙
这个吗,那公司进入时没有体检吗?
8楼 可爱的多多
呵呵,这个问题,确实是多方面考虑,我觉得一个员工,如果可以隐瞒的话,这本身就是一种人品有问题
7楼 小蔡蔡
路过。。。
6楼 承枫
5楼 向向
我感觉这是一种性别的歧视,从客观怀孕到主观认知是有一个过程的,那个女人怀孕1个月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怀孕了,除非反应特别的强烈。有时候确实是不知道,要分情况我认为
4楼 童年
支持下
3楼 承枫
2楼 ycpld
②有特殊岗位和特殊单位,是不能使用孕妇的。法律有限制。这种情况下,不能说,单位有错。
这句话在理。
1楼 淡若无痕
难道每个女工进来时都问你有没有怀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