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企业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应用考核结果。
第二条:月度考核总分100分,划分为三个等级,考核结果实行强迫分配,考核等级对应的分配比例如表一:
表一: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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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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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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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基本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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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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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基本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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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月基本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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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基本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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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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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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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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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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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薪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第三条:年度考核总分100分,划分为三个等级,考核结果实行强迫分配,考
核等级对应的分配比例如表二:
表二: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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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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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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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基本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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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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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基本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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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月基本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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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基本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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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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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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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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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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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薪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第四条:不良事故考核根据相关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划分为A(重大)、
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
第五条:不良事故惩罚办法见表三:
表三:
等级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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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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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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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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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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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考核年薪
和奖励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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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50%考核年薪和奖励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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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20%考核年薪和奖励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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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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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月度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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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50%月度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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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20%月度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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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计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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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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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50%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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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20%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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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具体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各部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
第七条: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的相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月度奖金的分配;
2. 年度奖金的分配;
3. 绩效工资的确认;
4. 年薪上限的确认;
5. 调薪资格的确认;
6. 晋职资格的确认;
7. 培训资格的确认;
8. 其他资格的确认。
第八条: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拟订,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第九条:考核成绩与薪资提升的关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拟订,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第十条:培训资格的确认:
1. 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培训,由各级主管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 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独的职业培训计划。
3. 部门经理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脱产培训条件,见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凡出现涉及劳动合同规定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单项否决,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不予考核:
1. 病事假月度累计3天者,不予以月度考核,同时免奖;
2. 病事假全年累计15天者,不予以年度考核,同时免奖;
3. 其他总经理认为不予以考核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