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考勤制度和休假管理规定,内容是否合法?考勤奖罚、请假与休假办理、考勤统计与确认等操作又是否规范合理呢?各企业的情况可能就一样了。那么,请问:
1、你们公司的考勤制度和请假休假规定是怎样的?
针对以上问题,一一解答:
考勤和请休假即为公司基础的纪律防范,每个企业都有各自的操作流程,完善的好与坏就会减少HR很多繁琐的工作,风险也能在无形中降低,本次针对今日打卡话题分享如下:
一、考勤制度内容
1.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工作五天,加班1天,每天8小时。
2.指纹考勤:员工每天上午上、下班及下午上、下班均需进行指纹考勤,忘记考勤的员工,必须填写《补签申请》,且应说明充分理由,经本部门负责人批注意见,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查,每月忘记打卡不得超过3次,由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签字证明出勤,超过3次(第4次)按迟到类别处理,未到下班时间不得等候打卡,违者申戒一次;不得弄虚作假,以监控为证,如有虚报第一次记小过处理,第二次降薪降级,第三次按多次违反公司制度严重违纪辞退处理并不支付任何补偿及赔偿。
3.公差:因公出差,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职员出差,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时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查;如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申请的,电话或部门代写申请于行政人事部,并于出差结束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同时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4.凡于工作时间或规定加班时间内所指定的出勤人员,因故不到者应请假;不请假且未经主管人员批准擅自不到或者离岗者,视同旷工。
5.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理由,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主管人员须酌情决定不予准假、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6.员工请假分下列几项:
1)事假(无薪):
①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时可请事假。
②事假超过一天者必须提前申请(紧急情况除外注明原因),确保工作交接清楚。
2)病假:
①指员工患病或非工伤确需停工治疗的医疗期。
②员工因患病不能工作,需经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如急病,事后提供医院的证明,并补办相关手续,也可按病假处理。
③无正规医院医生证明者或无病历单视为事假。
④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婚假: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职员给予婚假7 天、礼金800元,如符合男24 周岁、女23 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3 天假期;但职员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6 个月内一次性取假并附上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有薪按正常出勤。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一次性连续请丧假7天(以人事资料或户口簿记录为准)有薪按正常出勤。
5)产假:
①女职员产假:正常产假90天,晚育增加1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领独生子女证增加假期35天,产假以产前后休假累计。
②男职员陪产假:10 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产假按正常出勤。
6)哺乳假:小孩一周岁以内,上班时间内给母亲每天哺乳时间一小时(不含午餐时间)。
7)公(工)伤假:
①员工因工受伤、患病者,其在规定的治疗休养期间内可请工伤假。
②三天内填写“工伤报告”(本人不能办理的,由部门主管代办),由行政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及鉴定,假期依本人伤势情况和医生建议并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后享受医疗待遇及规定报销费用,并在医疗期内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8)带薪年休假:
①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②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0年以上的,年休假20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以入职日期为准,年休假于次年休假,不可累计到下一年,过期视自动放弃休年假(如:2010年3月1日入职,到2011年3月1日后于2012年3月1日前可休年假5天,其它时间视自动放弃)。
③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b、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c、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④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安排员工年休假;对员工应休但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7.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在离岗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事宜,请假1天将请假单交本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人事部审核、2-6天副总经理批准、7天(含)以上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方可。
2)请假须知:
a、员工因故无法到岗而请假者,须提前电话或部门代写申请向权责主管领导及行政人事部请假,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并交行政人事部,否则视为无效请假,按旷工处理。
b、超假期应及时通知并请示有关领导审批,假满回公司补办请假手续。
c、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提前请假外,凡事后请假或未经核准擅离职守的,以旷工论处。
d、因急病请假的,需事后出示医院证明,无凭证者,仍属事假。
3)请假审批流程为:
当事人→部门负责人(1天)→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签批(2-6天)→7天(含)以上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查。
8.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与早退: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迟或早退2分钟(含)以上开始计算。
3)旷工:未经批准而无故缺勤者,一律视为旷工。
9.加班: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行政人事部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备案后执行。
二、有关迟到、早退、旷工及请假的扣薪办法
1.迟到/早退:迟或早退2分钟以上开始计算扣除5元,每增加1分钟递增2元,截止达到1小时即扣除半天工资,2小时扣除1天工资,以此类推!
2. 旷工:
1)无故旷工半天者:每次扣薪一天。
2)无故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者,每次扣薪二天。
3)无故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当月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经批准的请假,每请假一天扣薪一天(带薪请假的除外)。
4.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进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管理责任以员工的双倍扣除。
三、考勤管理
1.每月10日前核对上月考勤打卡记录、请假单、出差单、补签卡单等,查明并解决处理,将员工正确出勤记录输入电脑并做出人员出勤时间表,发现存在异常状况出勤,将出勤表单分发到部门负责人,待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确认完毕后留底存档。
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内考勤状况的督导与管理,并将重复发生或重大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知晓。
3.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每月考勤记录进行统计,按实际出勤计算。
实际出勤=出勤天数+出勤小时
注:出勤计算以天为单位,当天未满勤者则以实际出勤小时计,月底累计后折算天数,余数不足8小时者则按出勤小时计,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必须留下有效的联络方式和紧急联系人的联络方式。
2、以上这些内容和相关手续的办理是否合理合法? A、是 B、否
如果是,请说出你们的亮点和值得肯定的地方。
如果否,哪方面有问题和风险?你又将如何改善?
不合法,因“广东正式立法:单位不准对员工罚款扣钱,2013年5月1日执行,从明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有罚款内容将被警告,而乱扣工资将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另外,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欠薪将面临最高“加倍奉还”的处罚:最低加付劳动者薪酬的一半,最高一倍。
但一出这个立法后,大部分人被这个立法全部内容理解所“盖全”,很多同行及员工就是认为企业不能有任何的罚款,但仔细查看具体内容的个别字眼,不难看出其中内涵,下面以图解来给大家直观(注意红线处):
其中《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条例有详细注解,并公司有工会的也有所辅助(注意红线处):
所谓的法律、法规肯定还是在其限内的,就如:员工有打架斗殴,还是可以罚款,但必须在规章制度当中并让员工确定签收或培训举证等,但本次话题是考勤,为此对于迟到处罚早退及旷工等就要有新的规定来适应现状,这就要考核HR更深的了解法律来修正员工手册内容来规避,我司现针对性修改如下:
一、迟到与早退:不发放不在上班期内的所得,扣除的费用在全勤奖中体现,达到30分钟以上,无全勤奖(100元),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不参与评选优秀员工被选权(特殊原因可视实情,按情有可原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减免次数),但享受评选权,同时扣除年终考核分数,年终奖及调薪相应挂钩(具体以公司制度为准,以前打卡有提到)。
二、旷工:不发放不在上班期内的所得,当月无奖金,全年达二次旷工不参与评选优秀员工,扣除年终考核分数,年终奖及调薪相应挂钩,全年累计五次及连续旷工三天以自动离职处理。
但对于公司有“绩效”推行的就好办了,以绩效来完善处罚及约束员工行为,广东区域的就会有效的降低风险,而我们没有绩效的企业来说就有点难度了,为此其它员工手册内容都在陆续修改中,这就要借鉴各位精英的操作法来借鉴,期待以后打卡中摄及,与各位共勉!
总之以劳动法为依据,努力健全公司制度,了解各项知识并仔细、全面、多次阅读新的政策来探寻其中奥妙!
早茶:室友今天出门手机被偷了,他拼了命追了十几公里终于把小偷追上了小偷从腰中摸出一把匕首吼道:“尼玛太抠了一个200多块的手机你追了老子十几公里信不信我他妈一刀捅死你个小逼孩!” 室友当时脸都吓绿了,哆嗦着说:“大哥你误会了,我追你是给你送充电器的。”
33楼 欧阳铠
“如有虚报第一次记小过处理,第二次降薪降级”,这个地方我觉得似乎不恰当,记过可以,但是降薪降级似乎总有点别扭
32楼 方外之舟
分享 提高
31楼 HumanResource大掌柜
晚上前来学习下
30楼 沙漠王
个人觉得,“不发放不在上班期内的所得”这句话有点拗口,具体能表述清晰一点吗?
谢谢!
顺水平舟
@沙漠王:如旷工半天就没有半天的工资,而不是半天扣一天或二天!
29楼 秉骏哥李志勇
有法有据,确实厉害。
28楼 文彧
向牛人学习。
27楼 蓝比紫蓝
先支持收藏,回来再学习!~ 广东果然有这个条例啊!
26楼 liuy
学习了
25楼 limi笑笑
谢谢分享,很全面!
24楼 秋天的蒲公英
谢谢分享,学习
23楼 HR林泉
相对还是非常完善的。好友飘过
顺水平舟
@HR林泉:完善还需实践中再修正!
22楼 哲译
学习了,感谢分享!
21楼 微笑精灵之火凤凰
感谢分享,学习并支持。
20楼 Frank2020
学习了,谢谢
19楼 Shaorn
学习
18楼 hmy3808
这个有操作性,不错
17楼 金金148628
非常有操作性,谢谢分享
顺水平舟
@土豆萝卜:实践中求完善!
16楼 阿瓦
谢谢,学习了!
15楼 gyh9981
谢谢分享
14楼 微风中的铃铛
呵呵,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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