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司员工管理制度中的休假及考勤规定如下:
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标准工作时间40小时制,特殊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公司总部:上午上班时间为9:00时,下班时间为12:00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00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根据季节及园运营情况作相应调整,以当时的人力资源部考勤制度为准)
考勤管理
1.员工考勤采用上下班打卡和考勤员记录相结合的方法,所有员工上下班一律打卡或考勤。
2.打卡必须本人亲自进行,不能由他人代打卡。委托或代人打卡、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出一次,双方均以旷工半天论并记书面警告处分。
3.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十分钟内未到公司视为迟到;提前十分钟离开公司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迟到累计三次或一年内累计五次者,记一天旷工,一个月内迟到累计五次或一年内迟到累计七次者,记两天旷工;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以及请假期满后仍未复工而又无合理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
5.原则上无加班,但如工作需要,0.5H以上才算加班,4H以上计半天,8H以上计1天,需提加班申请,批准后生效,根据法定要求计算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
1.根据国家政策,以下日期为全体员工放假的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放假1天(每年4月,根据当年的日历确定)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放假1天(农历5月初5)
中秋,放假1天(农历8月15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部分员工放假的假日:
妇女节,公司女员工放假半天(3月8日)
青年节,28周岁以下青年放假半天(5月4日)
3.年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在之前的打卡中已分享,不再重复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以及请假期满后仍未复工而又无合理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
二、合理
事假天数 批准
<3天 直接主管-人力资源主管
3-15天 直接主管-部门主管-人力资源主管
15天以上 直接主管-部门主管-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
休假原则
1.请假手续:
员工申请以上各类假期,均须在事前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先经所属部门主管同意,交人力资源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认可。若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依照手续事前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两个小时内亲自电话或当面通知直属主管,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有效,然后在上班后两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2.休假准备
员工休假前必须与所属部门主管共同确定职务代理人,并交待清楚工作,如因工作交待不周导致事故,本人及相关主管将视情形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