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考勤制度和休假管理规定,内容是否合法?考勤奖罚、请假与休假办理、考勤统计与确认等操作又是否规范合理呢?各企业的情况可能就一样了。那么,请问:
1、你们公司的考勤制度和请假休假规定是怎样的?
2、以上这些内容和相关手续的办理是否合理合法? A、是 B、否
如果是,请说出你们的亮点和值得肯定的地方。
如果否,哪方面有问题和风险?你又将如何改善?
我们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每周双休)公司实行打卡制度,所有员工上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特殊情况除外),同时不能将考勤卡随身携带。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扣当事人各一天的基本工资及通报批评;如重犯者扣当事人各三天基本工资并记大过;超过三次者开除。须打考勤卡的,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如无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的,每次计为旷工半天。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需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否则当旷工处理。
迟到、早退:
迟到:上班晚到岗3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早退:提前下班30分钟以内者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次扣除5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各员工应依公司所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若有违返下列规定者,则扣除其相应的缺勤工资:
a上班晚到岗或提前下班30分钟以上至3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
b上班晚到岗或提前下班超过3小时的按事假1天处理;
c代人打卡,经查明双方均按事假1天处理;
d未经请假或假期期满未续假而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e伪造出勤记录者以旷工论处。
f旷工扣罚三倍工资,当月累计旷工两天,除扣罚三倍工资外并记大过一次,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给予发放工资。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十天以上即开除。
2、休假制度
(1)请假:所有休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请假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2)特别休假:下列特别休假时,工资按规定给付:
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按基本工资支付工资;
星期例假日、法定休假日、休假日加班后补休、公假、公司例会和教育培训召集等为有薪假,按工资标准支付。
(3)假期管理:员工休假由各部门、各市场负责人安排调配,具体操作程序见假例管理制度。
a法定假期:春节3天(年初一、初二、初三)、元旦1天(一月一日)、劳动节3天(五月一、二、三日)、国庆节3天(十月一、二、三日)。
b事假:凡因办理个人私事而缺勤的为事假,事假一律按实际请假时数或天数扣除工资。当月累计5天以内的事假按请假时间扣除工资,当月连续10天以上(不含节假日)或累计15天以上除扣除工资外并取消当月奖金。若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及时书面申请并获批准签字的,须以电话申请,事后补填《请假单》。
事假工资计算:小时工资=(月工资总额-月通讯费)÷30天÷8
c病假:员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可申请病假,但须按请假手续书面申请并经批准方有效。如因病情紧急无法事先进行书面申请,可即时电话申请,并于病愈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总部主管级以上、市场副经理级以上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员工每月可以享受有薪病假半天,须提供医院有效证明,超出部份病假按事假标准扣除工资,没有医院证明不能享受有薪病假。
d工伤假:职工凡因工受伤经确诊需离职治疗,须凭县、区级以上国家医院的诊断报告申请,经批准,治疗期间的工资和医疗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休假期间不发给奖金。
e特别假:凡属公司安排批准的各种学习、培训、考试、公益活动等按实际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批准给予特别假。
f婚假:凡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可享受有薪婚假3天,晚婚者5天。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
g生育、哺乳假、产护假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已婚女员工,生育时可享受90天产假(含产前15天)。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产假为无薪假期。
h计生假: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已婚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者,凭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有效的计生证明,经批准,可享受有薪计生假,计生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计生假只限一次使用。
g丧假:职工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不幸去世,凭有效证明可享受3天有薪丧假。丧假恰逢公众假期的(如周日、法定假期等)不顺延。享假员工须事先提出申请,事后附死亡证明或出示当地派出所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