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主要分为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两种:
主动离职的流程
1.1 个人申请离职
1.1.1 提出离职之员工,至同级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申请书》
1.1.2 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视个人绩效做面谈记录
1.1.3 个人依权限签核《离职申请书》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1.2 离职时间确认
1.2.1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
1.2.2 试用期满员工提前30天
1.2.3 离职确认生效后,禁止其在BBS上发言,只可浏览
1.3 离职手续办理
1.3.1 离职员工本人于最后工作日至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通知单》
1.3.2 人力资源部在《离职通知单》存根联与本人确认当月的出勤情况
1.3.3 工作交接,负责人确认;双向管理的主管级以上员工(含)须由上一级对应职能负责人确认工作交接情况。(例:建邺万达店企划王强于2011年10月31日离职,已与新接任的企划李强作好工作交接记录,此《工作交接明细表》传真于市场部负责人王发文经理,经市场部经理确认交接完毕后方可 。)
1.3.4 其他交接办理(行政、财务、防损、信息)
1.3.5 人力资源部确认以上交接完毕后,交回员工胸卡等公司资料,关闭其孩子王BBS所有权限。
1.4 离职档案办理
1.4.1 人力资源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为员工开具《解除合同证明》、办理保险转出、档案转移手续
1.4.2 档案无法转出者,通知其本人至公司领取,附档案领取清单由公司存档
被动离职的流程
1.1 人力资源部提出
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提出
1.2 用人部门提出
1.2.1 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岗位说明书》的任职资格要求
1.2.2 试用期满员工不符合《岗位说明书》的任职资格要求,经再次培训仍不符合要求
1.2.3 其他情况
1.3 人力资源部门与本人面谈
1.3.1 人力资源部尽一切可能做到和平处理被动人员离职的手续办理,做到化“被动”为“主动”
1.3.2 对于个别员工的极端表现行为,及时汇报上一级的人力资源部
1.4 离职手续办理-参照《主动离职管理制度》
1.5 离职档案办理-参照《主动离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