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1.年假
· 依据酒店组织结构图中职位等级,3--4级员工,可享受15个工作日有薪年假。5--10级员工,依据工作年限享受不同数量的年假:工作10年以下的享受8个工作日年休假;工作10年至20年的享受12个工作日年休假;工作20年以上享受15个工作日年休假。
· 实习生,记时工,劳务工,试用期内的正式员工将不享受有薪年假。
· 员工从初次参加工作起,累计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含入职之前的工作时间),员工在入职工作通过试用期后,可按比例享有当年年假。初次参加工作的员工,需在工作满12个月以后,按比例享有当年年假。根据酒店运营情况和员工的请求,经管理层同意,可适当预支本年度内的年假,如在本年度内离职,必须通过补偿工时的方式补回多休的年假,或扣减相应天数的日工资。员工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以证明其工作年限。对于初次参加工作的员工需在酒店工作满12个月以上,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 年假仅在当年年底前有效,并且依据规定,当年年假不可以累计到下一年。当年,年假若延续转到下一年,需由总经理批准并备档。若未修完,则自动作废。延期后,如因个人原因再次未享有完毕,则将被视为放弃,并不会因此而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 通常年假记录周期一般是由一月至十二月。
·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员工需对已休的年假做相应的补偿: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人力资源部负责年假福利的管理和年假记录的更新。
· 如果员工年假与法定节假日相重合,则法定节假日不作为年假的一部分,员工可以依据法定节假日天数被给予额外的假期或延长年假天数。
· 员工可以申请用带薪年休假冲抵病、事假,最小单位为一天。
· 员工需在休假前15个工作日填写年假申请表格并上交部门经理;批准后的申请表格将上交人力资源部做进一步确认。
· 人力资源部将确认申请者年假剩余天数并依据年假申请要求核实申请的可见性。
· 人力资源部保存表格正本,部门经理保留表格复印件。
2. 病假
· 员工关系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依据酒店医疗政策,出示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后,员工可以休病假。
· 试用期满后的员工每月可享有一天的有薪病假,每年最多十二天。在一个日历年度内有薪病假不可预支和累计,未使用之有薪病假不得累计至下一年度,不得用其它方式支取,并应提供相应的医院诊断证明、收据及休******明。
· 如果病假期结束而员工并未返回工作,该员工将被记旷工,除非该员工已通知酒店追加其病假天数并出示另一份诊断证明,部门经理需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
· 人力资源部负责病假福利的管理和病假记录的更新与修正。
· 若休1天病假,诊断证明需在恢复工作后的第一天上交部门经理批准。
· 若休假超过3天,诊断证明必需提前上交人力资源部,延长假期的诊断证明需每隔7天上交人力资源部。
· 若员工住院的,可委托亲属办理请假手续。诊断证明必需及时上交人力资源部,延长假期的诊断证明需每隔7天上交人力资源部。
· 发生下述情况将不被视为病假,并且病假申请也不准予批准。
1. 员工斗殴受伤。
2. 自身伤害。
3. 员工在休产假、年假或无薪假期间。
医疗期工资和相关福利,另行规定。
3.事假
· 员工申请事假,应于休假前7天提交请假申请书,批准后方可休假。突发临时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酒店。
· 未经批准休假,将被视为旷工。
· 7天内事假(含7天)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生效。
· 7天以上事假需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说明
· 事假当日不享受工资。
· 全年累计事假天数不得超过20天。
4.工伤假
·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凭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酒店的事故报告,可按工伤假考勤。
· 工伤假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若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伤,员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后,酒店可不再支付工伤工资,如酒店已先期垫付的,员工应予以偿还。
5.婚假
· 员工将按政府规定享受婚假。婚假申请需提前至少7天由部门批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结婚证的复印件需上交人力资源部。
· 假期需在结婚注册三个月内休完。未申请者或在期限内未休完婚假视为放弃婚假。
· 女员工20周岁以上,23周岁以下,男员工22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可休3天(日历日)婚假。
· 女员工23周岁(含23周岁)以上,男员工25周岁(含25周岁)以上,再增加奖励假7天(日历日)婚假。
· 婚假按日历日计算,遇公休假和法定假日不顺延。
· 在店员工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
6.产假、陪产假
· 产假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员工可以依据政府法规休产假。政策如下:
· 产假---98日历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83天)。
· 同时,下述情况发生,可准许额外假期:
1. 难产(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15天
2.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晚育----30天
·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申请晚育假需提交对方相关证明,证明对方未享受晚育奖励假。女职工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职工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 公司男职工的配偶未休奖励假的,该男职工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后,可享受奖励假,但最长不超过15天(日历日)。
· 休产假及晚育的职工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员工在休产假、晚育假期间工资暂停当生育津贴由社保中心支付给单位后,单位扣除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它个人需缴费部分(如工会会费等)由人力资源部为员工提出生育津贴付款申请。
· 女职工怀孕不满16周(含)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16周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根据本地规定男员工孩子出生时享受3个日历日有薪陪产假。晚婚晚育额外享有7个日历日有薪陪产假。试用期内的员工将不享受有薪陪产假。
· 陪产假需在孩子出生30天内休完。
7.计划生育假
· 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合同制女职工,婚前、产前检查、男女职工做节育手术等,应提前向部门经理呈交请假单,检查、手术后,将凭据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员工凭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可以休相应的带薪计划生育假。如不能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或超过规定的医疗期,按病假处理。
· 各种节育手术后的带薪休假天数:
1. 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1周内不作重劳动。
2. 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包括有尾丝节育器)。
3. 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4. 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5. 人工流产:休息14天。
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16天。
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1个月。
6. 中期终止妊娠:休息1个月。
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0天。
7. 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
8.哺乳假
· 女员工生育后每工作日可享有1个小时带薪哺乳假直至孩子年满1周岁。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婴儿满1周岁后,经市或区、县级医疗单位确认为体弱儿的,应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
9.丧假
· 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享有三个日历日的全薪丧假。
· 员工之旁系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母)去世时,享有一个日历日的全薪丧假。
· 申请丧假时需出示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如员工未能在休假前提出书面申请,应在返回岗位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不能出示有效证明的,按事假或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