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们公司对加班是如何管理的?
2、是否有不规范之处或存在法律风险隐患? A、是 B、否
如果是,存在哪些不足与风险?你会怎么来改善?
如果否,请说出你们的亮点和值得肯定的地方。
说到加班这个问题对于大家来说,是个颇为敏感的问题,而问题集中在:一是什么状况需要加班,二是加班费如何计算,为此都制定了相就的制度,试图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合理用工,而尽可能不加班,就算不得以加班,其费用的计算也是要明确,而我们企业由于用工的形式有多种,所以鉴定加班与否更是很关键,所以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根据用工情况区分 由于本企业生产属季节性,70%以上的一线生产工种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在半年左右处于大忙期间,余下的人员属机关后勤,工作量较为分散,但也在一定时期段内工作量不饱和而需放假休整,因此,我们在人社局做了以一年为计算周期的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备案,即生产一线工种为综合计时工作制,其它岗位为不定时工作制,只要全年工作时间累计不超出251天,不予支付加班费。
二、根据身份的不同区分 企业季节性生产,在生产旺季需要大量的临时工,针对临时用工来源主要以本城区附近的农民工,缺乏稳定性,流失率也无法的控制的特点,加上大忙期间,生产一线的临时工受加工任务影响,加班加点自然需要,所以采用以一周为计算同期,严格按劳动法关于加班费计算的方式。
三、合理用工,规避加班费的过度发放 对于搬运工等工种,工作量较为固定,但工作时间受到外界影响较大,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段内进行,所以采用外包的形式,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标准,进行合理用工,但对于确因在一个月内工作量过大,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时间,仍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以上仅为本企业的一些做法,我们还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工作特点为,从工资结构上进行调整,在操作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问题的关键就是临时工的去留很自由,许多问题在别处是特殊性,而我们这儿就是普遍现象,所以在此敬请各位大侠侍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