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分别实行标准工时、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员工手册里有制度明确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员工,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岗位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根据岗位工作任务情况,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月不超过36小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为副部长级及以上岗位员工和长期驻外岗位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岗位为业务部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岗位为业务部门经理及职能部门员工。
关于规范加班管理的具体措施有: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的岗位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工作时间的记录,工作当天只需上班打卡作为到岗工作的记录,无打卡设备,以考勤表作为记录;
2、每月月底26日业务部门经理根据工作任务安排需要对部门员工下个月的上班时间进行排班,员工均按照排班表进行上班及休息;排班表需保存一份到HR部门存档记录,同时张贴一份到业务办公室,让员工知晓;每日晨会需根据排班表点到核实员工出勤情况;
3、实行标准工时制岗位的员工如需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审批后保存在人力部,核算加班费;或者填写《调休单》可安排调休,但累计存休需在季度内休完,否则清零;
4、如遇国家法定节日,需提前对法定假日需安排工作的员工进行排班,核准后保存人力部;
5、售后部门在下班后需留下来加班的情况,由部门经理核实并在月底统计出加班时数记录表;
6、每月初5日前由HR专员结合考勤机、《加班申请单》、业务部门点到表、节假日加班表、售后加班时数记录表等统计出加班记录表;HR核算工资时应依据加班记录表核算加班工资;
7、核算加班工资的方法如下:
工作日加班:(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基本工资/21.75*200%
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天数*基本工资/21.75*300%
售后晚班:加班时数*基本工资/21.75/8*150%
1楼 sy天天向上
早上好,感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