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比较详细,我们公司就自己的现状摘选了一些放入劳动合同上,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主要会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然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签订后会让员工签一份签收表,证明收到这份合同了。
第二: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劳动合同我们一般会签订固定期限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延长不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签订1年的话,续签第三年就要征求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所以一般我们前两次签订的时间相对比较长一点;
第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我们一般是根据大岗位来分的:比如保管员分为(药品保管员、非药品保管员等)我们都签订保管员,以防止部门内部岗位变动引起纠纷,工作地点一般都是写到区级的,而不是仅限在某条路上,不然公司稍微搬迁也会引起纠纷
二、虽然我们公司已经成立十年了,但是大家的劳动风险意识还是比较薄弱,认为只要员工没有去告你就可以凭着自己的想法操作,这样到以后公司越来越正规就会越来越多麻烦,就劳动合同来说,劳动报酬这方面写的是最低工资标准,当然对于公司是有利的,而对于员工就不利了,还有把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写在劳动合同上面,这样子对企业是存在比较大的风险的,等于是把企业的弱点告诉了员工了,所以企业对于劳动用工方面还是有很多很多需要完善,完善的初衷是老板的想法要改变,人力资源部门的宗旨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