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公司的一个车间因设备事故(车间24小时运转),维修人员需加班加点进行现场抢修。抢修员工有5人,因生产线设备较多且拆卸复杂,生产任务紧,维修班长甲责任心比较强,带领不同班组的维修人员连续28小时进行抢修,班长甲因此连续工作32小时。
事故于第二天傍晚成功抢修。
抢修结束后,班长甲遂即下班,与同事就餐后,自行回宿舍(单人宿舍)。回到宿舍后,甲开启电脑与朋友、家人聊天。大约晚上八点钟左右,甲洗完澡继续与坐于电脑桌前与人聊天。信息未发出,就猝死于电脑桌前。
第二天被发现后,电脑仍然开着,聊天记录里头也有朋友催促聊天的记录(怎么一直不回复),警察到现场勘察后,也没有发现异常线索,排除他杀的可能性,而且甲在死前还与人正常聊天,也排除自杀的可能,故以猝死论断。
公司通知甲家属到公司处理后事,家属认为甲猝死于公司宿舍,且甲没有先兆病例,猝死前曾连续上班30多小时,且从事紧张而繁重的抢修工作,以至于甲猝死宿舍中。家属认为纯属工伤,公司应负全责。
法医也未能鉴定出真正死因。
因员工猝死公司宿舍,死前也未饮酒,所以公司也应负一定的责任。但,员工猝死的时间、地点均不符合工伤所涵盖的范围,且员工甲死因不明,从公司角度出发,也不太愿意负全部责任。
最后,公司处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负一半左右的责任。
各位卡卡们是否有更好的解决之策,请帮忙提议。谢谢!
1楼 云水禅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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