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有
员工出现的疾病不知道是否真正属于工伤。比如说,在我公司上班,一直是坐办公室的,而却因为工业园区的粉尘污染,导致肺炎,又该如何认定呢??
都会存在一些争议的。很多情况法律法规是没有足够的详细列表,需要我们根据情况进行辨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从这个条例上来看:也并没有足够的明白透析我刚刚说的情况。虽然说:“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可能够鉴定出为事故伤害吗?粉尘污染,能不能算作事故啊??这个议题让卡卡们来帮我回答。
2、举例子来说说吧。
案例一:
保安员A在9月10日上白班,下午5点半下班吃饭之后,6点多出厂区去购生活用品,7点返回,在返回厂区路上,由于天黑,被一摩托车给撞伤(摩托车没有车灯,速度挺快的),后经过调研了解,一致认为不符合工伤处理,仅作为意外伤害处理。而该员工一直认为,我这是在回厂区,为什么不属于工伤??
最终判决:属于意外伤事故,不是工伤。
一是不在工作场所和区域,二是不在工作时间内,三是这时间段不属于上下班时间(因已经安排在厂区住宿,且属于下班之外),四是不属于因公外出。五是没有从事与工作职责事项相关事宜。六是不属于抢险救援等。因此不属于工伤事宜。
案例二:
行政人员B因私事等问题,早退下班半个小时,正出厂区门口越2公里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骨折住院治疗。治疗出院后要求公司处理工伤事件。试问该员工属于工伤吗??
而公司方面认为,该员工属于早退,已经违反工作纪律在先,不负担工伤责任,也不属于工伤范围,理应按照意外伤害处理,且公司有权追究公司因人无法到岗耽误工作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最终判决:1、该人员B属于工伤,公司应承担处理工伤事件责任。2、员工违纪按照公司违纪去追究,与工伤是两码事处理。
因为该员工正属于在工作时间外出,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条例,应当按照工伤处理。
而员工违纪,那是员工与公司的事情,与工伤不能混为一谈。
通过案例,我们可以简单的看出,有时候时间性,有时候事件性,都可以做不同的判决。因此处理任何工伤事件一定要有法可依。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在纪律上,在管理上进行强化。
二是在法理上,在情节上注意区分情节。
三是在懂法上应用法,能够人情化处理尽量平息化,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情感管理,这样让员工安稳,让公司“花小钱办大事”。
总之,多看案例,多区分情形分析,自然会明白如何申请、认定、鉴定、预防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