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结论的基础上,才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很多工伤员工或企业因为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过了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导致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既得不到相应的赔偿也导致很多纠纷。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30日;特殊情况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用人单位未在30天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及相关人员亦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工伤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3)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未按照规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将丧失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提交医疗证明材料,提交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后工伤赔偿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一般应当在60日内依法做出是否属于工伤的结论。对于此结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如不服,可依法先行提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如最终得到工伤认定、视同工伤认定的结论,劳动者可以在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后,根据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通过医学检查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做出判断结论。
鉴定机构根据工伤员工的伤势情况,确定劳动者所属的伤残等级,给出鉴定结论。伤残等级视劳动功能障碍情况分为10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四、不同城市或地区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种类及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应以工伤保险地为准。
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机构共同支付;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则相关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二、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对于工伤的处理,个人建议还是尽可能本着人性化的原则来处理,给予工伤员工更多的关爱和理解,于情于理都应该做得更好。但对于以工伤名义无理取闹者,则应严格依法办理,HR部门需要及时、充分的准备相关资料以应对,并提前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等部门取得充分的沟通,阐明事实,依法处理,于情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