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形:特殊员工的工伤如何处理?
处理工伤中会有各式各样的情况发生,防不胜防,抓住几种典型案例的处理方法很重要,就像前几天有卡卡分享的,收集当地工伤处理案例,对日后突发的事件就会临阵不乱。特殊的工伤分别理理:
1、没买工伤保险的员工发生工伤
是啊,很多时候在HR还没来得及申报工伤保险时,工伤事件发生了。就是习惯上说的,害怕的事情往往容易出现。
分析:员工在办理入职时,劳动关系就已经产生,如果发生工伤,企业责任是肯定的。具体能不能申报为工伤?具体如何进行赔偿呢?
情况处于“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所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由于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其应该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支付。
风险防范:员工入职的时即缴纳社保,如果社保缴纳受条件影响不能立即缴纳时,可以当即将员工申报缴纳“独立工伤险”或者“团体意外险 ”等 商业保险,这种保险,当时申报,当时生效。
2、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
按照法律规定,返聘人员,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情况下,与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用工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因为返聘人员已经享有了社会保险和退休金等待遇。
如果因公受伤也不能申报为工伤,只能按雇员的人身伤害标准来进行赔偿实际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有伤残的还得赔偿伤残赔偿金。
3、停薪留职人员在别单位上班发生工伤
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复杂,有企业为减员增效,让一些职工停薪留职或者直接内退,这种情况下,员工又到新单位上班,不巧又发生工伤。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认为,停薪留职人员与新单位的关系不是劳务关系,应该是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工伤,新单位可以申报工伤认定,按工伤流程处理。
这里需要关注几点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办法,如停薪留职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如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待遇等,如停薪留职人员从事有收入的工作需要与原单位协商并征求同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