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对员工请病假的医疗期相关规定为:
A 、因病或非因病负伤,需持正规县级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经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可酌情给予病假;
B、病假工资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的80%;若不能提供医院出示的证明,按事假处理。
C、年休病假超过2个月的 ,不享受年终奖。
D、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为十二个月;
c、病休超过十二个月时,公司协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现在的做法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如果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我公司的服务时间为十年以上,全部一刀切其医疗期为十二个月。还有医疗期超过一年的公司会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由于目前在公司服务十年的员工还没有,所以目前没有什么风险,但从长源考虑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针对这些风险的改善方面有:
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划分医疗期,实际工作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医疗期应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24个月。
病休超过十二个月时,如果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时,顺延至员工医疗期结束,再解除劳动关系。
24楼 布璃
如果是工伤也可以给他发当年最低工资的80%吗?是工伤没有开病假条。
23楼 路然真
请问,我们现在存在一个问题:公司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只认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除此之外,任何情况均不允许单位单方面停缴各类保险。但我公司有很多长期休假(非工伤,也超出医疗期限),根本不来上班,不知这情况,该如何应对?
烟花水水
@路然真:搜集证据,证明他无故不来上班,短信啊、书面通知的回执啊、电话录音啊,然后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寄送或直接送达当事人,一定要他签字,从而解除劳动关系,社保减员。
22楼 葡萄风信子
谢谢分享,让我受益匪浅。
21楼 渴望知识
关于单位招聘硕士以上专业人才,为其办理完关系后,是否与其签订一份工作服务期限的协议,职签订“为公司服务满5年,如其违约的,赔偿违约金”,你看这个可以操作吗,不违反劳动法吧?
桃桃617
@渴望知识:应该有风险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对专项培训费用是有违约金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合同期限应该是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
20楼 linda6604
医疗期满了以后,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noahfang
@linda6604:要的
19楼 Jane111111
请问工作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员工医疗期满后,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的经济补偿赔偿和医疗补助如何赔偿法,医疗期的工资具体如何发放,是按实际工资发放(包含奖金、岗位津贴等),还是当地最低标准工资发放,谢谢
明天更灿烂
@Jane11111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18楼 雪衫霓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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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秋天的蒲公英
谢谢分享,学习
16楼 筱桐
下午好,谢谢分享!
15楼 ru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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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天王2013王祝灵
呵~乙文,临近中午,来向好友学习。再次支持
13楼 俏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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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哲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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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微笑精灵之火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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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橄榄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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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Frank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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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微风中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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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li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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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核桃小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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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东生
大眼睛漂亮宝宝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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