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对于病假的规定是这样的:1、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享受带薪病假,试用期后,员工可享有每年12天的带薪病假,第一年的带薪病假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予享受。如当月员工离职的,当月不计入计算范围;
2、当年度内,病假医疗期超过12天的部分,按照国家规定,员工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员工疾病或非因公负伤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不满2年工龄的,工资发放比例为60%;2-4年工龄的,工资发放比例为70%;4-6年工龄的,工资发放比例在80%;6-8年工龄的,工资发放比例在90%;8年以上工龄的,工资发放比例在100%;
员工疾病或非因公负伤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不满1年工龄的,工资发放比例为40%;1-3年工龄的,工资发放比例为50%;3年以上的,工资发放比例在60%;
3、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员工在公司工作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4、员工病假超过医疗期限者,公司有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申请病假,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
公司已正常运营十几年,目前现行的做法,没有遇到法律风险。
1楼 sy天天向上
感谢分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