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女职工赋予了一些特殊保护规定,如不能在“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终止或借此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三期内依法享受应有的工资福利和带薪假期待遇等,实际中有些企业因不太重视女职工三期管理,未合法操作而存在法律风险或引起了劳动纠纷。那么,请问:
1、你公司对女职工三期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2、你觉得以上现行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风险? A、有 B、没有
如果有,应该怎么来改善?如果没有,哪些方面值得肯定和发扬?
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女职工赋予了一些特殊保护规定,如不能在“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终止或借此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三期内依法享受应有的工资福利和带薪假期待遇等,实际中有些企业因不太重视女职工三期管理,未合法操作而存在法律风险或引起了劳动纠纷。那么,请问:
1、你公司对女职工三期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2、你觉得以上现行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风险? A、有 B、没有
如果有,应该怎么来改善?如果没有,哪些方面值得肯定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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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期内不主动辞退员工;
并且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产检假,产假,哺乳假.
2.我觉得在员工产假期间工资一定算好了,有的公司是按照正常工资发放,这样有的员工可能在产假休完就不来上班了,也不提供相关的报销手续,让公司蒙受损失,所以产假工资可先发一部分,等员工上班之后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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