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几天刚刚处理过一个违纪员工。
生产部一个员工请假半天,假期满后没有上班也没有请假,连续旷工。因为目前公司考勤是部门自己考勤,人事部汇总,所以一直到该员工旷工第六天,人事部才接到消息。做出的处理是,按照公司员工手册,旷工3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3倍工资,发布处罚公告。通过电话联系员工,告知其处理结果,员工并无异议。
因为之前并没有处理过这类事件,所以在这次处理中存在疏漏的地方:
1、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其中一项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但是并没有培训记录或者员工签字记录,证明员工明确该项制度;
2、按自动离职处理,未要求员工来办理离职手续,并确认出发公告内容。
此外,考勤管理的监管疏漏也是在这次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