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违纪员工应当是所有HR者经常遇到的事,越是资深的HR者更能得心应手,根据经验,总结以下处理心得:
1、处理违纪行为的目的。
不少公司或HR者认为,针对所有违纪行为,均应当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尽快处理为好,有的老板甚至放话给HR部门说“你给我马上把他赶走,我一分钟也不想见到他,一分钱也要赔”;也有的HR者认为,应当给予违纪员工一些改正的机会,甚至给予任何违纪行为都如此对待,认为员工也不容易,违纪可能是因为失误或大意, 有的甚至原谅了数次也不会处罚,公司管理规定被某些员工牵头鼻子走。
其实,上面两种做法都是值得商榷的,我认为,员工违纪,一要看违纪的故意程度,二要看违纪性质的严重程度及行为造成的损失情况,三是要看其改过意愿和彻底性。
治病救人、惩前瑟后是针对那些初犯、过失、损害小、改过积极的;如果屡犯、故意或损害大、态度不好的应当及时给予处理,并且进行公告,以警示其他非违纪员工;如果达到公司依法制定的严重违纪程度,并且公司无意再留此员工时,我认为就可以按照辞退流程进行处理,同样对其他员工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2、处理违纪行为的目标。
不少HR者可能就会疑问了,处理违纪行为还有目标?
首先,所有违纪行为当事人均应百分之百受到处理,不管是警告,还是记过、除名、辞退等,否则,违纪受罚者觉得不公,违纪未受罚者心存侥幸今后极可能犯大错,造成这些局面都是因为处理不公平,处理违纪行为目前均没有经济处罚了。
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上司应反思和总结,自己识人、用人、管人、沟通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必须总结下属所有违纪行为的领导责任。
公司每处理一起违纪事件后,不是张贴处理结果就结束,而应根据事件范围大小和严重程度,召集相应的其他非违纪员工学习、反思,从中吸取教训,对潜在的违纪可能性起到预防和提醒作用。
3、依法制定违纪的制度。
各个单位为了加强内外部管理,制定了员工手册、行政人事、财务、采购、保密、制造等管理规定,其中有常规的表彰管理,但更大篇幅是细化违纪管理,包括严重违纪、警告、记过、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因为行业、单位性质、企业文化等不同,制定的制度也可能区别较大,所以这里就完全没有必要展示自己企业的违纪规定。
不管怎么制定违纪处罚制度,首先应当是依法制定,如果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制度,仲裁或诉讼时也不会被采信的(比如:不少企业将连续旷工3天就算自离列入严重违纪行为之列,而国家有规定只有连续旷工15天才可以算自离);另外,要适时跟踪相关新法规的修改和出台,并及时更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实施,这一点是不少企业做得不是太好的,这就给违法进行处罚带来了可能。
4、对所有员工进行培训。
管理有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的,如果寄希望于员工入职培训就能够将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给予培训、讲解清楚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况且公司的制度会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修改和颁发新规定,这就需要公司和各部门及时的对员工进行新规定新制度的培训,一些单位采用张贴制度而不用对员工进行讲解或培训,更不让员工签名,到时员工极可能说不知道这些规定,单位将处于被动或尴尬的境地,在一些劳动纠纷中,不少单位就在这方面吃了亏。
5、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处理。
员工违纪的真实经过和违纪程度适合哪条哪款都必须清楚明白,而不能只采用人部门或其他员工的单方面意见,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员工的内心独白,有时还要兼听其他同事的看法或了解的情况,一听要记住:偏听暗、兼听明。更不能凭个人主观或经验臆断,一切都要讲事实和证据。
6、交流沟通协商处理为主。
即使员工违反了公司依法制定的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也不能象题目中说的那样“直接辞退,不给任何经济补偿”,这显然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难以得到仲裁或诉讼的支持。
我们就曾处理过一名员工因偷窃公司的纯净水桶,摄影头将全过程都记录了下来,员工本人也承认,但她认为损害程度小,不应按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经过沟通解释,最后达成员工主动辞职、公司给予相应年限经济补偿的处理结果,也未在其档案中记录为严重违纪。我认为这样的协商处理同样起到了警示的作用,并未让公司损失了什么,反而让员工有体面的离开公司,今后至少不会记恨公司。
我认为,任何员工违纪行为,都应当以协商沟通处理为主,争取做到双方都能接受,而且都不会失去面子,让员工能够体面的接受处理,同时又达到教育和惩戒的作用,虽然同事不在,但至少不会成为对手。即使到了仲裁和诉讼,也会给予双方调解,但此时,双方已经失去友好的气氛,即使终判,双方都将互生恨气、徒增对手一个。
7、表扬奖励先进为主旋律。
其实,在企业管理中,应当给予那些先进的、积极的人或事进行及时的表扬、奖励,并进行公开表彰,而且应当成为经常行为,成为公司管理的主旋律。
相反,对哪些违纪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应成为主要的管理行为,而应当是次要的行为,我认为,只有到了不得不处罚的时候,才给予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否则,一些不关紧要的违纪行为都可以大量使用“口头警告”的方式给予处理,当然对屡犯而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书面处罚,但绝不能在公司内部造成公告栏就是“处罚栏”、天天“处罚单到处飞”的情形,这会给员工做事过度小心、怕犯错误的误导,反而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这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是不利的。
8、修改完善公司制度和流程。
员工违纪受到某种处理,如果此时发现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或与国家或地方相关最新规定、流程不一致时,就应当及时修改、完善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只有保持公司制度时刻与最新法规一致的做法,才可能尽量减少违纪处理的法律风险。
当然,公司表彰的规定、流程是公司给予表现良好的员工一种福利,一般而言,国家或地方不会做强制性规定,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为鼓励员工不断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也可以修改相应的表彰制度。
在修改相关制度时,不能求多求全,还应参照周边单位的规定,也应照顾到企业习惯等因素,做到“适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好。
总之,处理违纪员工,不能头痛医头,要施以“中西医”综合诊疗,首先要治病救人,不能一棍打死;其次是制度合法、培训到位;然后需要协商处理,相互让一步,少去麻烦仲裁或法院;最后从中吸取教训,完善公司制度。毕竟“企业要长期发展,眼光要放长远点,人才的优势才是企业的优势啊”。
我们的具做法是:
1、制度中明确“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给予辞退处理”且将何种行为定义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也要在制度中说明清楚。
员工违反公司制度了,首先要看员工的违纪是否达到公司划分的严重违纪的标准,再看员工违纪后的态度,是否达到要辞退的条件,一般来说,因严重违纪而辞退员工大都是平时表现较差的员工、或是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或是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如果说员工违反公司制度,他能认识到错误并决心改正的,只要不是非常严重的话,个人认为都应该给员工一个机会,所谓治病救人,不能因其犯一次错误就一棍打死呀;
2、制度中的条款应依据国家法律而制定,如果公司制度与国家法律规定差距太远的话,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时公司就会陷入被动;
3、与违纪员工进行面谈,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员工违纪是否存在不得已的隐情,是否是事实,造成的损失计算依据是否合理,了解员工违纪后的态度,并表明公司的态度及将要采取的处理措施(至少三个人在场,并做好谈话纪录且三方签名);
4、对违纪员工让其自己写一份改正书;
5、对违纪事件的处理要及时、公正、公平,按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形成文件在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
6、发生违纪员工的辞退处理后,也可以检查一下公司的制度与此事还有哪些环节是存在不合理或是有漏洞的,修订制度后要组织员工进行学习,除了公示之外,我们还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学习的签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