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你公司的劳资纠纷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1)工伤治疗和修养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伤待遇,而非按照受伤前本人实际工资标准计算工伤待遇,员工不是不知道,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已;
(2)员工请病事假,连最低工资标准都不能享受到,直接不发放工资;
(3)生产工人月休息2天,每天工作9个小时,虽然申报了综合计算工时制,但到年底从未核算过超额工时,更未补发过超额加班工资;
(4)员工工资中包含月度“全勤奖”,员工有请假,扣除工资中的“全勤奖”,实际上扣除的是员工的工资;
(5)用人部门认为员工不胜任工作,随意辞退员工。
(6)老板根据个人好恶和情绪随意处罚违纪员工,视制度为无物。人力资源部据理力争时,还被要求顾及其威信,无语......
(7)法定节假日要求员工上班,但又不愿意按照法律规定发放3倍加班工资。
2、具体你会怎么来改善或优化?请分享你的思路和想法。
很难改善。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公司不是没有规范的制度,而且这些制度均已经过法律顾问的审核;不是没有跟老板讲明过法律风险,老板也不是不知道这些问题的法律风险。但基于二十来年的惯例和节约成本的考虑,老板坚持不予改变,所以改变的唯一机会就是等待“痛定思痛”后的彻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