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是新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那么,请问:
1、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真能做得到吗? A、可以做到 B、不可能做到
2、如何正确理解这一“同工同酬”规定?身为企业,我们又该如何应对?结合你对劳务派遣的理解和企业实际,请分享你的观点和看法。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卷儿觉得在部分较正规的私企还是可以做到的 做不到的反而是国企和小部分私企 道理相信大家也都懂的。。
卷儿理解的同工同酬 不是说同岗位就拿同样的酬劳 而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基本一致的情况下 产出一定范围内的劳动成果 获取相同的劳动报酬 重要的还是要对比产出是否在核定范围内 也就是所谓的结果导向性 通常劳务派遣的岗位多为一线劳动密集型的岗位 所以对于劳动结果或是劳动绩效情况还是比较好进行量化的
对于企业来说 应该首先明确的是采用劳务派遣的原因 例如:有些企业是因为没有编制 但工作量大 需要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去完成工作;有些企业是因为一些费用的处理 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还有些企业是为了节省人员 降低成本 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进行外包。明确了采用劳务派遣的原因 才能就劳务派遣的开展采取相对应的措施
2楼 小白小白
学习,欢迎大家来提意见,我的征文:http://www.hrloo.com/rz/125832.html
1楼 文硕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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