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可以做到。
“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新修订的规定,这个规定将劳务派遣工工资待遇与本单位的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规定为同一个标准,这充分保护了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在平时,就应该严格遵守这项规定,为创建融洽和谐的劳资关系而努力。关于“同工同酬”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对劳务派遣工,公司在平时的管理过程中,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他们发放和公司内部相同岗位或同等岗位员工相同的薪酬,并享受同等的公司福利,以保持劳务派遣工薪资待遇的合理性,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合法合理,减少劳资纠纷。
二、坚持“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公司在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过程中,坚持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就是同等岗位的劳务派遣工和本公司的正式岗位的员工,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公司如果没有同等的岗位可以参照其他的相近或者相似的岗位,并按照这个岗位的标准支付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报酬,如果公司没有相近或者类似的岗位,那就根据该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及强度,参照公司的岗位标准,临时设置该劳务派遣工的岗位标准,并对工资标准和相关的福利待遇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在平时的实践过程中,我公司专门制定了一个《劳务派遣工管理办法》,在这个办法中就明确规定了劳务派工的岗位种类、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工作时长、考核办法、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标准等,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又对这个管理办法进行了一些修订,保证管理办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
三、建立劳务派遣工关心慰问机制。对于劳务派遣工,公司应该平时多关心他们的工作,慰问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工作中的困难,把他们当成公司的正式员工,同等对待,为他们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这样才能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挖掘他们的个人潜能,从而为公司更好地服务。
四、制定用工转换制度。制定用工转换制度就是在公司内制定一个管理办法,规定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劳务派遣工表现很好,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在协议结束后,或者从第四年直接将劳务派遣工变成公司的正式员工;而公司相应岗位上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努力工作,工作主动性差,不积极,且连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其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经劳动者申请,可以将其变成劳务派遣工留在公司内继续工作,如果工作工程中,考核还不合格,工作仍然不努力,那就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一是可以鼓励劳务派遣工认真工作,积极主动,为变成正式员工而努力奋斗,二是给在岗的正式员工一定的工作压力,迫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应更加努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追求上进;三是可以促进公司员工加强学习,提高技能,提高效率,改善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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