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学习了许多牛人的分享,作为一个已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十几年的HR,有必要把一些感觉与大家分享一上,分析一下劳务派遣在用工上所起到的作用,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适应未来企业的需要。
关于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里叫做用人单位)与接受单位(劳动合同法》里叫做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接受单位工作,派遣劳动者受接受单位指挥监督,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来源于企业人资源管理师二级教材)。
最初劳务派遣出现在大陆沿海城市深圳、广州、上海等地,1998年深圳劳动局投资成立了第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而派遣的形式主要有五种:
第一种:全程派遣指由派遣公司负责了员工招聘、入职手续、日常服务、离职手续的全部工作。这种形式多用于常年使用大量普工的单位,因普工岗位操作简单,易于上手,流动性大,不利于统一管理。如通过全程派遣的方式用工,一来确保了人员在岗的数量,二来劳动者的素质也有一定的保证。
第二种:转接派遣指用工单位负责员工招聘,而派遣单位只提供日常服务。我公司目前仍采用此种形式,主要是因为季节性生产,无法为被派劳动者提供长期工作的条件,所以派遣公司一般不会提供全程派遣的服务。
第三种:减员派遣指员工原劳动关系在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协商,先将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再由员工与派遣单位重新建立新劳动关系,员工依旧在用工单位工作。这种形式的出现,主要是用工单位管理模式或用人政策发生了改变,一般员工都是不同意这样处理的,可能是不得以而为之的吧(情况千种万种,没有调查研究,咱就没有发言权)。
第四种:试用派遣指用工单位为规避劳动法有关试用期期限规定,延长观察人才的时间,从而更准确选才。这种形式我们也在采用,但对于身份管理还事实存在的企业中,无疑是一种不利于吸引人才的做法,除非用工单位各方面条件都很不错。
第五种:项目派遣指用工单位为某一临时项目而聘请各种人才,项目完成后便解散工作人员。这个就不用介绍了,多用于工程外包。
由于时间问题,下面我只谈谈前二种形式,关键是我们经过近十年的转接派遣,遇到有许多不利于企业发展的问题,也在尝试用全程派遣主形式,以保证生产的正常用工。
作为季节性生产企业,完成符合劳务派遣的“临时性”和“辅助性”,所以劳务派遣是一定要坚绝执行下去的用工形式,其主要优点就是“成本较低,管理费用低廉”。由于一年只生产六个月不到,所以没有必要保留大量的员工,采用临时性用工是最好的选择,用工成本也能大大降低,更重要的是即便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责任分担,用工风险也有所降低。
而之所以考虑向全程派遣转换,主要原因是:
一、人员流动性过大。由于是自行招工,其任务主要由人事部门来承担,招聘范围较小,人力资源较为贫乏,岗位缺员的情况随时发生,加工这几年的“用工荒”,这种压力可大了去了。
二、人员素质无法保证。在人力资源贫乏的前提下,在选择上就没有余地了,所招来的员工接受能力参差不齐,对生产质量多多少少有一定的影响。
三、用工成本无法控制。由于所招人员来至不同地域,加上工作的强度较大,没有一定体能的人员无法胜任,另外来料加工的原料质量也不在控制范围内,而公司以计件工资为主,时常出现产量少而工作量大的情况发生,劳动者自然会对工资待遇提出更高的期望值,作为用工单位也只有进行灵活调整,而面临的问题就是成本不断上升。
为此,我们采用全程派遣,虽然管理成本会提高较多,但企业以保证产品质量为首任,在合理范围内的增加成本,一来保证人员稳定,二来固化工作流程和加强培训力度,以保证产品质量为前提,提高工作效率,这也是有所求有所不求的道理吧。
时间不多了,只能谈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