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使用了派遣用工,合作单位是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下的一家派遣公司,该公司由于隶属于人才交流中心,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认为其实力及规范性也是本地最好的公司,多年来合作一直很愉快,确实给我们企业分担了不少工作,较好的发挥了专业服务的作用。由于我们双方都比较重视规范,重视劳动合同管理要求,因此在各类保险、工资发放、档案管理、入职离职手续办理等基本上都不存在扯皮推诿等现象,偶尔碰到分歧也能妥善协商处理,我们一直很满意这种合作方式。
问题主要是关于同工同酬的目标使得我们的这类用工开始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当初使用这种用工方式的主要目的是在解决没有编制的情况下人员紧缺的问题及降低成本,但随着用工越来越规范,劳动合同法对于同工同酬的要求上升到了更高的位置,降低成本的目标事实上已经没有,既然如此,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再使用这种用工方式呢?因此,同工同酬必然会压缩劳务用工这种形式,对于我们来说,虽然可以减少工作量,但这毕竟不是企业追求的主要目标,老板才不是管我们工作量有多大呢!今后我们会压缩此类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