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种管理方法都自成体系,每一个管理制度也不是独立存在的。因为每一项制度都会涉及到制度以外的其他工作,所以一项制度能否落地,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不仅需要制度本身有一定的专业性和严谨性,还需要有配合制度运行的配套措施。这就涉及到了如何做好配套制度设计的问题。每一项重大的制度调整,所影响到的困素不仅仅包括这项制度本身,还涉及到了与这项管理工作有关的方方面面。一些管理制度的调整,如人力资源方面的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干部管理,信息管理方面的信息化管理,行政管理方面的公文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财务绩效评价等制度的调整,所涉及到的就不仅仅是制度本身,许多相关的管理方法、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都需要及时相应调整,以配合公司管理模式的变化。
做好配套制度设计应注重以下几点:
(1)将重要制度提升到管理决策层组织落实。管理决策层组织落实制度的优点是制度制定者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各方面信息,能够站在全局角度发现制度调整后会带来的影响,从而做好问题的预防工作。上升到管理决策层也有利于推进各项配套工作的跟进,提升管理效率。如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涉及到的不止是员工考核方式的改变,也会牵涉到部门或下属单位的组织考核、业务部门的考评方式和激励方法、财务和专业统计方法的改变等内容,这些工作或者不为人力资源部所了解,或者人力资源部无法独自决定该部门的工作方法。这样看来,将考核制度的调整工作上升到管理决策层就非常必要了。
(2)重要制度的设计阶段需要各业务管理层职能部门间的配合和参与。制定重要制度一定要确保各职能部门的过程参与。企业每个职能部门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在企业发展中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同的。缺少了哪一个部门对企业的发展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各职能部门的参与非常重要。职能部门参与到重要制度的设计阶段,就可以提前了解制度会对本职能工作产生哪些影响,并根据本职能工作情况提出修订的建议或跟进调整本职能下的配套制度。例如为了跟进信息化管理制度的修订,人力资源部可以改进人事信息的收集方式和收集周期,人力资源月报制度也可以相应修订,而人工成本分析的周期和结果发布方式也可以相应调整。职能部门参与到制度设计阶段,也可以帮助制定设计者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会遇到的问题,提高制度效率。
(3)重要制度的制定,还需要具体的实施细则加以配合。每一项制度的出台,都是一种管理方法的改变。对管理方法的改变,规定越具体,越有针对性,越容易取得好的效果。然而,很多具体工作都有其时效性或存在一定的变数,与制度的长期性不一致,这就需要通过制度的实施细则加以明确,例如:某企业采用与行业薪酬水平对标的方式确定员工的薪酬基础水平,但行业薪酬水平对标受当年调查企业的影响、受委托公司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要企业每年自行根据薪酬调查报告中的调查方法和参与调查对象加以调整。遇到这种情况,在薪酬管理制度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如何采用对标的方式就可以列入实施细则中,由职能部门根据每年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这样的调整对完善制度、提高制度的可执行性都是非常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