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
优秀个人(每月10名)
优秀集体(每月2名)
特别奖(1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
二、评选标准
奖例事件获奖者,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经理签发《公司奖例审批表》经总经理签批生效。
1、“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评选奖项:
a、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客户口头或书面表杨者);
b、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c、 对工作表现出积极态度,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d、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e、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f、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g、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h、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i、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j、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k、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l、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m、 在当月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经总经理口头或书面表杨)者;
n、 在当月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无处罚记录,经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名,经评选达一致认同者;
o、 在同等格条件下,当月工资达到一定要求:如计件工资最高、当月工资最高者;
p、 十分注意生产现场的安全卫生和整理整顿工作;
q、 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协作态度,顺利推动工作;
r、 经常扬言说要离职。
2、“优秀集体”评选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多者,应予以评选奖项:
a、 本单位员工流失率在1%以下者(不含1%);
b、 当月本单位员工处罚记录次数在10次以下者;
c、 当月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由生产排单定);
d、 对工作流程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并达到一定效益者;
e、 当月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组织的活动并获得奖项者;
f、 当月“5S”评分前五名者。
g、 经常注意保持生产现场的安全卫生和整理整顿工作
h、 勇于向传统模式提出挑战并进行有创造性的偿试
3、“特别奖”评选标准:
a、 如员工达到优秀员工评选标准中的10条以上者;
b、 如集体达到优秀集体评选标准中的4条以上者;
c、 由总经理特别提名应获特别奖者。
三、奖例办法
1、 当月上榜的优秀个人:每人奖例现金50元;
2、 当月上榜的优秀集体部门:主管奖现金100元,各组长奖现金50元,员工派发小礼品;
3、 当月上榜的特别奖:如为员工奖例现金200元;如为集体奖主管现金200元,各组长100元,员工派发小礼品;
4、 当月被提名者发给纪念奖;
5、 以上所有奖项都须通报;
6、 以上获奖者只能获得其中一奖项,均不能同时获得另一奖项。
四、评选流程:
1、 每月1号由各车间负责人根据个人评选标准选出2名(部门所有员工中)备选员工(参见《优秀员工评选表》);
2、 每月2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高级主管、厂长、总监、经理)根据集体评选标准选出5个备选车间(参见《优秀集体评选表》);
3、 每月3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同上)对备选人员或单位组织评选,选出优秀个人、优秀集体、特别奖的获得者(参见《特别奖评选表》);
4、 每月4日把评选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参见《公司奖例审批表》);
5、 《公司奖例审批表》生效后,须把记录登记在人事档案中,以备存查;
6、 评选结果须及时公布在“光荣榜”上;
7、 以上若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不能当日进行评选的,依次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