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今年的年终奖估计是没有,现在没有任何动向,但我们单位在平时工资发放上就对个税避税方面有一些措施,下面我将我们单位一些避税方法做如下总结,其中一些也适用于年终奖避税。
1、年薪的中高层领导,将年薪工资平均按月发放,其他的年终结清(年终绩效部分)。这样会降低税率及扣除数,个税缴纳要少。
例如:12万,一次性缴税为38920元,平均到每月1万,全年个税为745*12=8940元,少缴纳个税38920-8940=29980元。
所以对于年终奖数额比较大的,可以分次领取,以降低个税。
2、采暖费。在我们单位的工资构成中,有一项是采暖费,采暖费是不计入工资总额,不进行扣税的。同时这一项,在社会保险审计办法中也不列入工资总额中,单位在想降低保险基数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北方比较适用)。
3、差旅费。利用差旅费发票、误餐补助等方法冲抵一部分工资或奖金,我们单位高层领导的油补等一些补助,都是用此方法。
4、提高保险基数。提高保险基数,以降低工资额,此方法就是单位相应承担的部分也会增加,也可与个人协商降低其他方面待遇。
5、通讯费。根据岗位职级,报销相应的电话费,减少工资额。
6、购买商业医疗性质的保险。(此项要与员工协商,根据个人意见处理)
其中的采暖费、通讯费、提高保险系数、购买商业性质保险等,既可以作为合理避税的方法,也可作为一种公司的福利奖励措施,做了,对于激励员工也是有很大帮助的。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就看你们的会计怎么做了,这个你懂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