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有遇到过类似的问题,这是用用标准问题,只要同用人部门沟好,会减少这类问题。
遇到这类问题,这样的部门,我们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一、明白招聘岗位说明书,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门修订完善,双方同意以后发布。
二、在遇到有争议的问题方面,我们是求大同存小异,如果是小的分歧,做为人力资源部门要有说服部门的能力,告之人不是万能的,总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只要不是原则问题,一定说服部门,不能听之任之,他说行就行,人力资源没有一点说服能力。和决定权。
三、很多面试官,对应聘者没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往往带有个人倾向,凭自己的个人看法下结论,其结果可能往往不客观。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 要想招请到合适的人选,人力资源部门面需要对部门面试官进行培训,避免种种晕轮效应及首因效应等带来的影晌,培训其对该职位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自己要招一个怎样的员工可以满足该岗位需求。如果连自己要招什么样的人都不清晰,这是很悲哀的事。
总之,人力资源与用人部门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一定要达成共识,你的招聘工作才能有条不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