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很多HR都或多或少碰到过,所幸的是,我们很少发生过这样的情况。我想,这可能和我们的企业现状和招聘实施情况有关系。
一、岗位职责明确,有清晰的职务说明书和岗位任职资格说明。
在做招聘前,无论是HR还是用工部门领导,都必须非招这个人进来是做什么的,真正需要什么样的人来做。有一些技术性岗位,比如工艺技术员,在很久以前的岗位任职资格中可能要求要本专业毕业的本科生,但是经过实践证明,其实大专生甚至中专生就能胜任工艺技术员的工作,我们何必宰鸡用牛刀呢,这样人不但不好招,更不好留,对HR和对用工部门同样是折磨。我们在招聘公告前会和用工部门进行沟通,把任职资格尽可能的切合实际,达成共识以后,招进来的人一般就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二、HR和用工部门联合面试
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会邀请用工部门一起去招工,整个过程让他们参与进来,这样一来,他们也会感受到招工的难度,特别是很难招的情况下,基本都会接受HR给选送的人员。如果用工部门没有办法全程参与,至少要参加一次。面试的话一起是最好的,这样挑来的人没有大的毛病的话,他们是不会嫌弃的。让用工部门参与面试另一大好处就是当HR没有办法按时按量完成招聘任务,用工部门也不会给小鞋穿,起到真正互相理解的作用。
三、成立面试小组
对于一些重要岗位,采取面试小组面试的方法,把决定权放出去,HR做好服务工作就行了。
四、HR做好跟踪服务
无论怎么挑选的人员,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都不可能是全合适的,还有“气场”对与不对的存在。我们HR不用把人招进来放进用工部门就算了事,还得做好培训试用期的跟踪服务,对用工部门培训期间对学员的反馈给予高度的重视,做好学员与用工部门之间的沟通调和互相适应的桥梁,这种一来,HR也参与其中,也对学员的情况有所了解,学员的好或坏,去或留,用工部门就不会凭自己的主观印象来决定了。
五、HR对企业的各岗位性质要有一定的了解,对各岗位的人员符合性要心中有数。这样就不是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HR人员不但要做好服务工作,同时也要树立起自己的威信,要有一定的地位,引导用工部门选人,用人,不是一味地满足用工部门提出的所有要求,这样就不会晕头转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