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招聘时会有一些部门(部门负责人)特殊要求,但又不写在招聘说明书中的“潜规则”:
①对于户籍的限制,如出纳岗位要求必须是本市户口;
②对于年龄的限制,对于年龄男超过50岁,女超过40岁但以前都未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参加社会保险但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年限的不予录用(未参保或未达到缴费年限的,退休时公司会连带承担一次性缴费所需的费用);
③对于性别的限制,高层领导的助理或秘书不得为异性;
④对于学历的限制,某些岗位会要求必须为全日制第一学历,函授、自考考取的学历不可。
⑤对于着装、佩戴饰品、妆容等的要求,如着装整齐、干净,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夸张的饰品等。
一般部门在招聘时,都会把相关的要求说清楚,在筛选简历时,会把不符合要求的简历去掉,不太会出现在面试时被潜规则的现象。
但也有招聘时,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而导致应聘者被潜规则的。去年公司老板要求招聘一个总经理秘书,招聘要求很高,薪资待遇也很好,但是时间要求比较急,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所以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开始招人、找人,陆续将应聘简历递交老板,未见老板表态。招聘负责人见老板未表态,那就是这些应聘人员中没有老板相中的,决定通过猎头挖个人过了。将想法和会产生的费用告知老板后,没有同意猎头招聘,随后将他手中的简历交给招聘负责人,让他开始通知面试,并说他最近比较忙(那段时间总是出差),就不参加了,你们先看看。面试、复试(公司副总有参加)后定下来2个人选,需要老板自己最后面试确定,但老板并未做最后的面试, 并让通知应聘者公司已经招到人了。事后我们了解到,老板并不是真的想招聘个秘书,是对他现在的助理工作不满(助理已经跟了他8年多,虽多次提醒,但并未改正),想要调整他的工作所采用的一种方法。所以这两个应聘者就这样被牺牲掉了。
1楼 哲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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