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今天的打卡话题,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在面试人员不多的情况下,对于储备人选,我们会对暂时不给予录用的人员进行电话回复,但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不录用人员,是不会给予回复的。
为了节省双方时间,HR内部形成一个送别求职者的规定。对于求职者,均要求由HR部门人员进行送别,送别时会对求职者这样讲明:由于面试人员较多,我们会结合公司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录用与否,只是更适合企业性质的问题,不存在您的工作能力不好的问题,我们将在一定期限内给您电话联系,“正常为一周五天的回复期限”,请保持电话畅通。有了这样的话作为铺垫,求职者自然明白意思了。况且求职者正常情况下并不是只面试一家公司。但对公司较有意向而觉得不太合适的求职者,我们也会礼貌进行回复:经公司研究决定,我们暂时先录用了一个人,您将作为我们的备用人选,如果公司有空缺,我们将优先考虑您。
对于拟录用人选,目前为止,公司没有发过正式offer,仅凭电话通知录用结果及报到时间。可能跟区域有关系,河南整个地区来说,人力资源市场并不太成熟,也不太规范,电话通知到本人即代表公司的决定录用。个人认为,即使发了offer,应聘管理层的可能会认为公司管理挺“规范”的,对于一般的求职者,可能连offer都没有见过,虽然offer写清楚了入职需携带的资料及薪酬范围,确实应当规范起来,但公司的薪酬是相对保密的,一般只会在面试的时候讲清楚,不会白纸黑字写清楚,甚至在劳动合同上也写个通过的数字,不会将实际的工资额写在合同上。所以对于发offer,目前来说,对公司是个很大的“挑战”。
8楼 核桃小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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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30417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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