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后的员工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要视员工的具体情况及要求而定,如果是实际可行的则在公司制度允许情况下予以满足,但同时要对员工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明确如果员工无法满足要求则取消相应待遇;
往往希望有更高的待遇,而公司又无法提供:与员工进行绩效座谈,如果员工确实达到公司要求,则考虑从精神、临时奖励等方式予以奖励,并未做年度考评晋升的依据,如果未达标,则也在面谈中进行沟通确认,明确未来发展空间;
自以为比管理人员懂得多:由主管或劳资主管与其座谈,明确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及公司任用人员的标准性,并规划其未来职业通道;
会被竞争对手挖走:与员工签订竞业协议。
2、培训前与员工签订竞业协议。
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公司与其明确接任人员,并督促其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后要对接任人员的胜任能力进行测试,属于交接不清的,要求员工务必保证接任人可以胜任方完成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