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的情况很少,但是的确是存在的。去年生产线有一个技工,在试用期的表现车间主任并不满意,可能是因为长久在国企工作,工作的方式节奏都跟我们公司不是很协调,而且还弄坏了一个模具,但是此人工作经验相对比较丰富,而且工作的愿力还是很高的,当时公司很缺人,所以就决定给这个员工降薪留用。具体操作是由车间主任找这个员工谈的,主要就是谈到了上面的那些问题,特别强调了弄坏了一个模具的事情,做一个模具的费用是很高的,如果按照的规章制度来赔偿,确实很吓人。车间主任摆出了这些事实,这名员工也就没话可说了,就接受了这个决定,降薪幅度为一级200元,因为当时试用期还没结束,就重新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后来这个员工在公司干的时间长了,也习惯了这样的工作方式和节奏,就稳定下来了。
我的经验就是一定要有充分的事实来证明这个员工确实不能完全胜任这个岗位,但是又不是那种差别特别大的,差别太大的直接让走人吧。还得有较高的工作愿力,这点也很重要。这样子的话降薪的幅度一般也不会太大,不是很计较的人,在这些事实面前也无话可说,还是能接受的,除非他真不想干了。最后就是一般加薪都会发通知,但是降薪就不能发通知,除了主管和人资,其他人就不要知道了,也给被降薪的人留一些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