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三期员工,我们首先明确一个原则,三期员工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公司严重违纪的概念及其对公司有造成重大损失表现,或者协调一致,公司同样可以解除其合同。
针对贵公司出现的情况,实施步骤如下:
一、确定员工的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给予医疗期。
二、医疗期待遇的确定。一般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的80%,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依据公司规定,超过医疗期还在休假,如果单位不批准,可视为旷工处理。单位规章在旷工定义多少天视为严重违纪有明确定义,公司做好考勤记录及休假记录以备解除劳动合同并接受仲裁。
四、做好员工的协商处理工作。
1、协商自主离职。有些员工在一些个体经营单位没有参保,企业不存在报销产期待遇问题,员工一入职就已明确自己产期待遇问题由本人承担。这种情况虽然是违法的,但是在许多小微企业是存在的。建议企业不要承担被仲裁并处罚的风险。
员工同意离职,单位在其离职前招聘并培养新员工。
2、协商其停薪留职,直至其产期满。期间,其基本工资由本部门其他承担其工作的人员分得。当然,其社保单位部分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其报销产假待遇后一次性从中扣除。
1楼 顾行
谢谢分享精彩案例解析!
小荷月02
@老莫:感谢老莫一直以来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