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流产,是否可以劝退?
各位大神求救!我们是武汉的一家工程公司,上个月新招进来了一名出纳,进公司没几天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去医院检查后,第二天电话通知公司,说自然流产了,需要请假在家休养,我问她具体休养多久,她说要看医生的诊断结果,意思就是短时间内回来不了。
公司处于创业期,每个人都是连轴转,她的岗位不能长期缺人,否则影响很多业务。老板的意思是等不及她回来,让我趁她还在试用期,将她劝退,另招新人解决,但是我担心这样容易引起纠纷,不知道如何下手。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应该劝退这名员工?
如果劝退的话,公司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如果不劝退的话,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答: 1、原则上该员工是因流产而请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按理应给予15—30天的假期,且企业不能以工作等原因辞退该员工。因此在这个期间选择辞退该员工属违法行为。那遇到这种事企业是否就束手无策呢,我觉得有两个解决方案:
1)与员工沟通减少请假天数,尽早回归岗位。首先向员工了解其身体状况,并表达公司的慰问;其次,向该员工说明其岗位的重要性,而且该员工又还在试用期,表示你也不希望看到她因为请假时间较长的原因影响其试用期转正的考核,最后提出希望其能尽快回归公司。
2)说服员工主动辞职。如果员工请假时间超过企业所能接受的底限,那么则只能说服让员工主动离职。首先在确定该员工需请较长时间后,向员工说明公司规定的请假期限,同时也说明请假时间过长会影响其工作表现,从而影响最后试用期转正考核的评判,还不如现在辞职安心养病,等身体健康后再帮助她找其它适合她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