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南昌某物流公司,有近500名员工。公司里有一位文员小赵,平时就有些懒散,两个月前请了次事假回家招待亲戚,在饭桌上扭伤了脚,假期结束时托人带来医嘱证明,向公司请了两周的病假。两周结束后又送来一张证明,继续请假。这样先后送来了4张证明,并且还没有停止的意思。
小赵家境条件比较好,我告诉她不来上班就没有工资,她也同意,但是要求必须给她继续购买社保。我们专门派人到她家里去看过,她的脚伤已基本无大碍,现在公司领导要求我们让她尽快回来上班,但她还是坚持要请假,说是不休息好害怕留下后遗症。
我想请问:面对这样长期泡病假不归的员工,应该怎么样处理比较好?
泡病假这个事儿,主要要从制度上堵住漏洞,比如请病假需要提供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药费单据,病假条,挂号条等资料,并要签批到总经理甚至董事长。另外,如果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要看下员工的医疗期,如果医疗期已经到期,要送达复工通知,注明复工时间,如果逾期不能回公司报道,视为自动离职。病假期间是不能不发工资的,这点是违法的,而且员工的社保是不能中断的,这点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