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混时间的员工? 我们是杭州某家工厂,单位里有一位服务二十几年的老员工,做过多个一线岗位,现在是仓库杂工。这名员工50多岁了,能力很差,体力也很差,我们从侧面了解到该员工自身的想法是在公司等退休,所以基本上是出工不出力,理一个货架能理一天,很多分配给他的活都是其它员工帮忙完成的,这让许多人都有意见:为什么同样的活,你不如我干得好,还拿跟我一样的工资。
领导和人资部讨论过这件事,现在有三个问题:一、公司不愿意与他解除合同,因为要支付的赔偿成本很高;二、想调他到后勤岗位,但调岗需要双方同意,他不愿意;三、想在考核上想办法,但是他的工作很难量化。
我想请问:老板要求我们用最小的成本解决这个问题,大家有什么好办法?
一、与老员工沟通
在工厂工作了二十几年,说明他对公司还是肯定的,认同的,是愿意留在工厂工作的。同时他出工不出力,能力差,工厂也容得他,这也是他留下来的原因。文中提到HR是从侧面了解到该员工的相法是等退休,实际上是否那样呢,还是别的原因呢,他体力差,自然做事没那么利索,为了解决问题,最好让HR与部门主管一起与老员工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劝同意调到后勤岗位。
老员工有多年的一线经验,可以把他调岗到一线带徒弟,指导新员工,没有重体力,但是可以充分运用他的多年经验。对外的名声也好听,老员工应该很能接受这样的职位。
如果工厂调查后觉得老员工不适合指导他人,也可以调岗为看门大爷,当然工资标准不能降低,这个岗位不需要过多的体力和技能,只需要忠诚度,老员工刚好满足这个条件。当然谈话的时候要说明看门岗位的轻松及职责重大,可以适当夸张点,说这个职位只有对工厂忠心耿耿的人才能胜任,才能保证工厂的财产安全。
二、与他家人沟通
说明他现担任仓库杂工的利害关系,仓库少不了搬搬抬抬的,年纪不少了,容易扭到或伤到,这是公司与大家都不想看到的,但长期的工作,出现意外也是难免的,为了老员工的个人安全及你们家的幸福着想,希望老员工能调离目前工作岗位,调到适合他工作的后勤岗位,薪酬保持不变。
三、制定仓库考核制度与分工,确定个人任务量
(转自天王2013) 我们公司出有6名杂工,而杂工的工作杂,无法量化考核。杂工一般分布在仓库与物流部里。经最终导入两款考核达成共识:
其一、量化计件
因杂工的工作无定性,所以工资为保底工资+计件工资。计件工资一般为:件数、平方、时限进行考核。
1)件数说明——比如在装卸货时,根据件数的大小、重量等定出一个工件进行计件;
2)平方说明——比如打扫卫生、整理物料、辅助生产按空间大小与难易程定件进行计件;
3)时限说明——比如处理废品、杂类等无法量化,要求完成时间给予补贴说明、提前完成给予10-15%奖励,按时完成给予正常的确定工资,延误扣除计件工资只得保底工资。
其二、结果导向
有些无法如“其一”的方法落实。那么只好用周、旬或月为基准,通过工作任务的情况与临时性杂类工作情况完成情况。考核指标为:任务的时效、任务的及时性与任务的对比性进行考核。
比如杂工的月薪为3000元/月,那么结果导向绩效为1000元/月。根据以上把杂工分组或按个人的任务进行分发及临时性工作的任务合计。
第一名者为3000+1000;第二名者为3000+500;第三名者为3000+300;第四名者3000+0。
四、 帮助老员工提前退休。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首先,可以给老员工做一个体检,如果达到第三条要求,可以满50周岁就退休了,老员工的年龄已经满足。
如果达不到第三条,就考虑第二条,按照案例中叙述的情况,老员工基本上满足该要求,只要人资部门多跑几趟相关部门,就可以顺利帮助老员工提前退休。当然如果老员工还不到55周岁,就可以先安抚他的情绪,把提前退休的政策给他详细说明,然后再劝服其调岗,这样在55周岁之前,他肯定愿意接受新的岗位,等着55周岁就退休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