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请长假求辞退的员工,应该怎么样处理为好?
这个问题问的比较好,如上的情况目前在很多企业多多少少都会有存在的现象,这种以老卖老,高姿态的老员工,处理起来都是比较急手的,好了言归正转,先分析下今天的案例:
1、模具工程师老张在公司的工龄已经13年了,事实存在的。
2、与主管意见不和大吵一架连续请假9个月不来上班。
3、请假期间公司连续发放工资总额的60%。
4、公司协商其回来上班,并给予减轻工作方式动嘴不动手,老张不接受。
接下来我们逐条分析:
1、根据老张的工龄13年来看。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那么老张的情况如果属实,那么应该享受12个月的医疗期。
2、与主管意见不和大吵一架连续请假9个月不来上班。
看到这条的时候,做为HR首先就是自我批评,为什么在问题发生到白热化才想起来去处理,无疑是给自已增加难题,这种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应该跟踪处理,先是找当事人双方了解情况,案中说是意见不合,是怎么个不合,是不是老张以老卖老,还是主管的管理方式不对,找到原因对正下药就可以了,如果是老张的问题,以此请假不来上班,你就经常去看他,还要带着礼物,关怀备至吗,看他还好意思为难你,在者你可以和主管沟通,年轻人必境思想上进,让主管也让一步,主动和你一起去看他,但是并不是说否定主管的意见,只是让他协助,去了之后放低姿态,可以以自已之前的事解释一下,比如说由于自已之前的事与张老不合,应该好好沟通的,让您老生气,还生病了,真是过意不去,你看您老在公司那么多年了,都是员老级的了,也不要和我们小辈们至气了,你要快点好起来,回来上班,我们还要向你多多学习呢,这些话说出来,是人都不会在拒绝了,所以这个台阶给的相当给力了。
3、请假期间公司发放工资的60%。
说实话这个公司还是相当不错的,发这么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符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只要发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了。
4、公司协商老张回来上班,并让他做动嘴不动手的工作,老张不同意。
说实话,出现这样的情况,还是员工关系没有搞好,老张以病情没好不能回来上班,那只能从相关的法律方面告知了,也要去他开病历证明的医院了解情况,与医生沟通,并说明厉害关系,在一方面可以将两个人调换部门,以免正面冲突,也是可以解决的。
不管怎么说,一个企业发展需要人,人的关系处理起来是十分复杂的,所以说企业员工的关系处理是一门学问,做为HR要学好这门学问也要下点功夫的。人们常说:”家合万事兴”,我认为企业员工关系处理好了,工作起来干劲十足,那企业也会蒸蒸日上的。以上的只是个人的拙见,可以供大家分享并一起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