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北一家快递公司,有员工60人左右。因为每年的3月份都是淡季,为了降低成本,公司从06年开始,要求3月份所有人员必须要休不少于5天的无薪假,直接从工资里扣款,即使没休或者只休了不到5天,也要按照5天来扣工资,员工虽然有不少怨言,不过大家维权意识都比较淡薄,而且流动性大,所以这些年一直没有因为这个问题惹上纠纷。今年我来到公司任人事主管,看到这个情况,觉得其中存在风险,也向领导提过取消这条规则,但领导不以为然。
我想请问:我现在能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首先强制休无薪假是违法的,绝对是不能强制的。下面具体分析:
1、“公司从06年开始,要求3月份所有人员必须要休不少于5天的无薪假,直接从工资里扣款,即使没休或者只休了不到5天,也要按照5天来扣工资”
这个做法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有明确规定的。
2、要和领导做全面的沟通,说明其违法性以及对这件事的看法,因为节约成本的方法方式不只这一种;本身公司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从一个侧面上来说,整个公司就存在着不稳定性和问题,对于快递公司快递员就根基啊。
节约人力成本的方法:
A:加入新设备新技术,比如自动分快递机器等
B: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C:加强管理和培训,防止员工无辜流失。
3、如果真的要采取休假的方式,可以转换策略,因为大家平常工作都比较辛苦,这段时间鼓励大家休息陪家人旅游等等。
最后,从其整个公司的规模来看,人数也不多,最重要的公司效益提高,这点小钱真是木有影响啦;如果真有仲裁那就得不偿失喽,最重要让其领导转变观念,不能盯着这点工资成本不放。
1楼 沉默的流星
感谢分享,学习了
momo一杯无
@沉默的流星:共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