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员工处理
1.首先要查明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病假的规定,关于员因打架、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刑法的行为是否属于病假,如果有相关规定,那么这类行为公司完全可以不批准员工的病假,只能按事假论;
2.关于员工酒后上班、与客户争执明显是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制度从重处理并予以公示,乱世用重典以儆效尤;
3.关于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理应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并予以妥善保存,以便于在劳资纠纷中占据优势地位;
二、工作改善方案
1.完善公司制度
外资企业在劳资纠纷中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这些是可以理解的。主要是因为外资企业来华投资不熟悉中国法律、不愿花费太多的精力在员工纠纷之上、与当地的劳动、安全等政府机关缺乏公共关系上的交往;
在北京地区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机关在处理外资企业的劳资纠纷时政策一直有向外企,但08年以后随着劳动合同法对员工这个弱势群体政策上的倾斜,劳动者逐渐在员工关系中掌握主动权。
另外,外资企业之所以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原因之一就是在员工关系中缺乏有效的处罚依据、证据。公司制度中的奖惩条款不可能面面俱到,但一定要包含兜底条款、具有开发性,据此来应对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还应明确员工的何种行为给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除名的处分,同时这几种处分中还应对应相应的物质处罚、并且这几种负面激励措施还应相互承接。
在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时要及时予以总结归纳,修改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的规章制度更新及时。
2.制度宣导
2.1新进员工的宣导,入职培训时要员工进行确认,特别针对公司制度中的负面激励条款最好通过试卷的形式让员工确认。
2.2老员工的宣导,日常管理工作中通过对负面典型的处理,以通知通告的形式向员工宣导;
3.做精彩的案例
抓一个典型,掌握有力证据后,取得上级领导/总部的支持,打一场员工官司。借此明确公司对违反公司制度行为的处罚措施,我想你们的总部之所以对该类行为妥协,就是因为考虑到员工纠纷败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觉得,公司在员工纠纷的博弈中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有在据理力争,让员工明白天下没有不劳而获,同时这也是一个公司企业文化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