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北京一家连锁的物业管理公司,人事工作受控于总公司,由于总公司是外企,非常害怕劳动仲裁,去年有几个表现不好的员工,吃了多张违纪单,按理说可以进行开除,总部还是下令让我们采用协商的方式赔钱让员工走人了。所以现在有很多员工,都有恃无恐的认为不论做了什么违纪的事,大不了最终公司给赔钱走人,导致我们人资的工作很难开展。前几天甚至有一位员工酒后上班,跟客户打了起来,现在这名员工以受伤为由,开了假条请病假不上班。
我想请问:
一、如何妥当的处理这名员工?
1、以书面形式通报批评
2、根据当地对于职工医疗相关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二、面对以上情况,我们人资部门应该怎么样开展工作,改变现状?
1、既然是外企,就一切按规矩办事,自然不会发生什么纰漏
2、加强公司的相关制度建设和员工培训,并加强考核工作的推进,将考核工作尽可能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