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员工辞退的问题,个人有以下几点想法:
1、对于试用期期间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不能达到公司要求的,可以直接与其解除试用期,但需要提前做好各项书面手续,一定要有试用期考核,并且让其签字确认;
2、如果试用期期间工作表现符合公司需求的,但因为公司其他原因而造成的需要辞退的,可以先与其协商调岗,并对新岗位约定考察期,如果该人不同意调岗那就只能按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需要一定的经济补偿了,但这个也是可以协商的;
3、虽然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很多的技巧可以应用,但个人觉得还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合规操作比较安全,别给自己的工作埋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