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析:
“公司辞退他的决心已经下了”这个前提是别想去改变的,否则“欲变者饭碗不保”。所以,还是围绕着如何将其劝退展开思想、行为、劝说攻势吧,毕竟还在试用期中,相对来讲还是好办一些的,下面是我的思路。
让其主动提出离职是最好的结果,在他“态度强硬,认为没有理由辞退,还想要补偿”的情况下,最好先行展开劝导的首轮攻势,一是了解他的思想动态,二是动摇其“强硬态度”。
1、首先是直接上级劝。要求技术部这个员工的直接上级,要劝他如果这样要求下去,自己主管在部门领导或公司面前都没有面子,说不定还位置不保,说自己管不好下属,即使公司决定这样做还勉强待在公司也没有必要,试用期是一个比较灵活的双向选择,如果双方觉得不合适就可以提出来的,试用期提出补偿的要求也是不合理的,另外,上级对这名员工的工作应当十分清楚,也可以列举一些违纪、不太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工作完成不太好的例子来,同时说明如果主动提出辞职,可以帮着他一起推荐较好的工作。一般来说,只要主管人员认真细致的做工作,成功率会超过60%的。
2、其次让技术部经理去劝。同样可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公司硬扛下去,对自己心情、今后职业选择都没有好处,况且都在试用期。我认为,经理劝说的成功率又会增加不少。
3、再次让他比较服气的同事劝导。比如一些老师傅、有资格的他比较认同的其他部门同事等,都可以在HR部门的授意下前去劝,举例子也好、以情动人也好,总之,又会增加一些成功的机会。
4、最后由人资部门出马。人资部门是最后一张牌,可以说下公司业务调整是正常经营行为,本来是调到另一部门新岗位,增加一点时间试用是可以理解的,但你不同意,本来就在试用期,况且你确实在哪些方面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或者提醒其简历中经过背景调查有不切实际或虚假的东西,这些加起来公司是可以辞退你的,而且是没有补偿,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明确规定了的,不信你可以去咨询,这样一讲,如果语气更肯定、态度也强硬,他一般会软一些。如果再说说,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会尽快给你办离职手续,而且可以写出证明你在公司工作中是比较出色的,对你今后找工作时的背景调查是有帮助的,如果要硬撑下去,自己的时间、精力都耗不起,而且可以明确告诉他,即使到最后,你也得不到什么好处,因为确实是在试用期,反而会影响自己在行业内的名声,对自己今后工作是不利的。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他多半都会知难而退的。
二、建议:
如果这个员工要硬撑下去,决定要与公司较真儿,那么,公司要做以下这些准备工作:
1、及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在试用期届满前解除其劳动关系,并送到其提供的地址,以免造成不小心过了试用期的事实存在。
2、收集其违规的事实。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试用期工作目标未达成的事实依据,二是违规违纪的事实,三是简历或面试环节中与真实情况不相符的背景调查资料。有了这些证据,试用期解除他就相对容易并具有合法性。
3、若不能解除的对策。如果仲裁或诉讼判决公司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时而员工本人也愿意在公司上班时,这种机率虽然小但也不是不可能。这时,我认为就可以使点小算盘,指使他身边的同事隔三岔五找他麻烦,与他争吵、让他郁闷、惹他生气,使他的周边气氛十分不愉快,如果发现他有打人、伤人都恶性事件,则可以通过110来收拾他。当然,如果能够说动公司领导干脆赔一点钱让他走人也行,少去这种赖皮来影响正常工作,也就是公司“拿钱买清静”。
三、总结:
从本案可以看出,即使是试用期员工,其工作、辞退等都不是可以随便由公司操作的,在《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九、三十五、三十九条中都有明确规定,辞退员工要讲事实、有根据或通过协商进行,否则,随着员工法制意识逐渐加强,公司有时候会付出金钱、时间、声誉的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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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
1、公司调整业务方向,导致某员工岗位没有工作任务
2、该员工处于试用期,还有2周转正
3、公司撤销该岗位,让员工转岗,并要求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4、员工同意转岗,不同意延长试用期
5、员工要求辞退补偿
目标:如何合法的辞退该员工?
案例解析:
一、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所以案例中公司要求员工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的不合法的,员工是有权力拒绝的,案例中的员工不同意延长试用期的无可厚非的。当然如果员工自己同意是可以的。
二、员工要求辞退补偿的法律来源(劳动合同法)
1、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3、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5、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以上条例,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公司执意辞退员工的话,是要给予率补偿的。首先,该员工不是试用期不合格,是因为公司没有改岗位提供了,公司还不愿意如期转正该员工,属于公司违约在先;其次,该员工不属于其他可以辞退的范畴,所以辞退该员工符合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该员工入职不满6个月,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资,加上赔偿金,共计一个月工资。
三、如何辞退该员工?
1、沟通
沟通属于最温和的辞退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应用率最高的一种方式。大部分员工在跟领导及人资面谈后,都会选择主动离开。
当然,本案例中的员工处于不愿意沟通的步奏,所以沟通法不适用于该员工,PASS。
2、简单粗暴型
直接辞退,给予补偿金和赔偿金。不用跟他废话,直接办理辞退手续,对于这种不好沟通的员工,在其他工作岗位上也不会做得很好的,最起码管理起来比较难。
辞退的补偿金和赔偿金就是上文分析的一个月工资。
3、其它方式
本案例中明显该员工不好沟通,又不是试用期不合格,如果不想给补偿,只能是用其它非常规方式,逼员工自己辞职。
例如:其它同事都不理会他,领导要求严格,经常批评他,利用严格的制度等等。
当然个人不建议这样做,劳心劳力,还对整体氛围有影响。
四、如果规避试用期辞退的风险
1、入职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可以约定好试用期的时间,如果试用期内不能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可以辞退或是延长试用期XX月,如果延长试用期还不能达到公司要求,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时间不要超过法律规定。
2、约定试用期转正的条件
劳动合同中必须有一项可供企业填写的关于录用条件的条款,录用条件可以包括:文化知识(学历要求)、身体状况(无传染病之类的)、劳动技能、工作能力、团队精神或是完成某项工作等等。
3、做好试用期工作记录
在试用期内,人资部门和用工部门要做好试用期员工的资料收集,如果发现该员工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一定要收集好证据,这样就可以正常辞退员工,且不用给予补偿金。证据可以有:打卡记录,考试结果,面谈录音视频,工作绩效考核等等
4、正规办理离职手续
在证明员工不符合公司要求,正常辞退员工的时候,一定要在离职协议书里面写清楚是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的,如果员工请求公司帮忙遮掩,以利于以后找工作,可以让员工写辞职申请,在离职交接的时候写明因为员工自己的原因,才主动辞职的。
不要一时好心,就导致员工抓住把柄,反过来要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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