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回答?如何规避风险?如何补牢?
1、证据。找出该员工一个月22个工作日迟到18天的考勤记录!员工小李一看自己迟到这么多次,公司都是历历在案的,因此理亏,一撇嘴也不敢多说些什么。(就怕没有记录,尤其是时间上可追溯的)
2、整改。延长试用期实则不可取,况且还是口头通知的,似乎员工都是不知情的,这个方面企业做的有点理亏,不可多说,以后改就是了。
3、制度。企业制度是否完善?肯定是不完善的,通过员工迟到那么多次都没有被警告或其他处罚的情形上就可以看出。还有,何谓迟到?是不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的行为,这种行为偶尔一次两次,可能还只是按照考勤制度去处理去考核,但长期下去,那就不是单纯的考勤违纪了,企业制度中应把迟到次数累加考核,处理方式的等级应升级处理。此外,在通过职工代表会议表决的前提下,企业也应建立这种类似于“严重违规违纪即可以无条件辞退处理”的条款。
4、细节。可能仅仅凭一个员工迟到的记录是难以服众的,我们还可以通过平时对该员工的考核来作为依据;按常理来说,广告行业的企业,员工人数不会像生产制造业一样那么多,就是在人数相对较少的这样一个情况下,员工的不当行为更容易被关心才对,所以说,企业关于企业效益的同时,也应更多的关注和管理、约束员工的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