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面较为全面的分析,比较稳妥的做法就不难发现,以下建议可以一试:
1、 设绩效考核。如果公司已经有绩考先严格实施,执行不合格淘汰机制;如果没有绩考则立即上马。原因当然是因为公司效益不好,要求大家都努力工作,出更好的业绩,当然,业绩是与收入、奖金等严格挂钩的,至少表面上由于是公平的,大家虽然是老员工,也无话可说。这一点需要老板与HR部门一起来共同推进,包括很多的思想工作和召开不少的会议。
2、 可重点突破。对一些自己找到更好工作、容易被劝退、希望到大公司发展等情形的老员工,公司应当平时对他们就比较了解的,可以先一对一进行沟通交流,相互说明实际情况,即使协商补偿,也应当私下确定,切不可公开,应当保密,这样的人数由于不多,能够突破五个左右就算非常成功了。
3、 再逐个展开。要换血,并不是要换掉所有的老员工,只是想借此机会提升员工士气、提高员工积极性,不能没有激情,要创新,不能全部工作都按部就班,也就是要再按计划让一部分离开公司,不管是劝退,还是辞退等,我认为,第一期目标能够达到10人左右就很好了。
4、 要招聘人才。其实,招聘还应当走到劝离之前,可以暂时留一点时间不入职,但可以明确告知未来某个时间左右一定可以入职,现在人才市场也并不是那么好招人,特别是小企业,一些人才是不愿意来的,所以要早点进行招聘补员。
5、 但不要降薪。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变更劳动合同书中相关内容,应当协商一致,否则员工可以提出异议,必要时则可能导致仲裁或诉讼,由于薪资对员工来讲又是十分重要和敏感的,所以,建议不要降薪,以免惹出其他事端来。
6、 可深推绩考。通过第一阶段的离职处理,哪怕因此支付一定的经费也是必要的。然后,第二阶段则可以考虑按照绩效办法来执行,一是可以考虑提高绩效目标,二是可以增加绩考工资比例。
三、总结:
让部分老员工提高工资效率或离开公司,较好的做法就是引入鲶鱼,激发全体员工活动起来去努力抢、拼才可以真正得到对等的回报,否则,要么得不到相应的待遇,要么被淘汰出公司,这是公司发展的需要,这一点需要老板大会小会强调。
针对如此小企业,最好不要一次性淘汰超过20%的员工,而是本周一人下周一人这样来处理,时间二三个月也可以达到裁员的目的,而劳动合同法则不会违反,具体条款是劳动合同法35条、41条,由于篇幅所限,这里就不引用,大家自己可以查阅的。
另外,我不建议使用其他强制性、非法性或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找出员工简历学历等虚假成份来解除老员工的合同,一是老员工工作时间这么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果以这些方法来处理,会极大伤他们的心,给留下来的员工和新进员工负面影响不小;二是因此可能会引起老员工十分反感,进而吵闹是少不了,说不定仲裁和诉讼,那对公司影响就更大了,所以还是应当以协商离职和绩效考核来评判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