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与人力资源管理(26)
管理可以实行以奖代罚——从世界杯奖金设置想到的
今天是第20届世界杯8进4结束后第2天休息调整的日子,但是,今天晚上也就是明天凌晨4点将上演巴西VS德国的半决赛大战,我正在筹划如何保证既能够看直播、又不影响上班也。
今天我不想去预测“巴德”谁胜谁负,一句话“到时再看”,反正没有中国队参加,我们看比赛也比较轻松的。今天我突然上网查世界杯相关事情,一不小心看到“巴西世界杯奖金分配方案”的消息,吓我一跳,原来如此(请看下面资料):
中国网体育6月11日讯 2014巴西世界杯将近,国际足联公布了巴西世界杯奖金分配方案:(原标题:巴西世界杯奖金方案公布 冠军奖金再创新高)
小组赛出局的球队每支可以得到580万欧元(约合789万美元);
16强球队每支可以得到660万欧元(约合898万美元);
8强球队每支可以得到1020万欧元(约合1326万美元);
进入4强后,第4名可以得到1460万欧元(约合1986万美元);
第3名可以得到1610万欧元(约合2190万美元);
亚军可以得到1830万欧元(约合2500万美元);
冠军可以得到2570万欧元(约合3500万美元)。
本届世界杯总奖金为3.93亿欧元(约合5.76亿美元),2010年南非世界杯的总奖金为4.2亿美元。
以上奖金如果看起来比较不清楚,那么可以这样顺着说:冠军比亚军多1000万美元、亚军比第3名多310万美元、第3名比第4名多204万美元、第4名比其他8强多660万美元、其他8强比其他16强多428万美元、其他16强比小组出局的多109万美元。由此可看出,前4名奖金差额呈递减,冠亚军差距最大,亚军相当于冠军的71.4%;其他8强相当于第4名的66.76%,一直到小组出局球队,奖金差同样呈下降趋势。前4名总奖金达9002万美元,占总奖金15.6%。
世界杯上除了奖,也有少量的罚,比如乌拉圭9号苏亚雷斯咬人事件、现场比赛中一些不听裁判劝阻的主教练、红黄牌等,这一般是以停赛、上看台、多长时间内不得接触足球等“行政处罚”,较少使用经济处罚。
由此我想到在企业人资管理中,特别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要求,具体来讲,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的只有专业培训费用、竞业禁止以及员工给公司带来的明显损失等,其他的违规违纪均不得使用经济处理,当然可以进行“警告、记过、写检查、解除劳动关系”等行政处罚,我认为,如果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工资福利待遇这个经济杠杆,改变企业奖罚管理办法的思路,进行“以奖代罚”并辅之行政处罚来管理员工,兴许是不错的渠道。
首先,放弃罚款思维。
世界杯上本来想对苏亚雷斯进行多少欧元罚款的,后来经过申诉后,取消罚款了,进而变为四月内不得接触足球相关事项,也就是说,对有钱的足球运动员而言,罚款是难以起到教育作用的。
同样,在人资管理中,基层人员本来薪资就不高,如果动不动违规就罚款,一定会引起员工的强烈反抗;对中高层人员,轻微的罚款难起教育作用。关键是,罚款会让他们感觉到非常不舒服,好象在割他们身上的肉,肯定一直记恨着相关管理人员,更难以去反醒自己。
相反,如果我们对在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经常适当的奖励,从另一个侧面就会让那些始终得不到这个奖励的员工感觉“自己受到处罚了”;如果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完全可以不用经济手段,而用行政手段来对待,比如:写检查、贴通告,甚至解除劳动关系等,只要达到公司规定制度的相关条件,就可以这样处理,他心里还没有被割肉的感觉,只是会认为脸面受到影响,进而如果累计达到什么程度将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处罚我认为更好、更适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
其次,奖励设置好级差和总量控制。
正如世界杯一样,先有总奖金控制,再细分各名次奖金,而且要注意拉开适当的差距。
人资管理也是一样,等级越高的职位,薪资级差越大;任何一项举办的员工活动,设置奖金时应当要进行申请,公司领导主要看总奖金的控制,各名次奖金也是有相关差距的;包括合理化建议实施带来效益的奖励也是按照效益的不同跨度来设置的。
设置奖金的基本原则是,第一名肯定比较高,而且要拉开与第二名的差距,一般第二名为第一名的70%左右,第三名为第二名的80%左右,小活动设三个名次,大的活动设较多的名次,比如:年终活动抽奖,有的单位设置了超过十个等级的奖项,一是扩大受奖面,二是带动活动气氛,但是,不管怎么设奖,是不能超过总奖金额度太多的。
再次,处罚一定要做好事实充分。
对于乌拉圭苏亚雷斯的处罚,一次次观看比赛回看画面,一定也包括询问其本人及相关人员,还要有相关处罚规定,而且要得到当事人的基本承认和签字等,这样的处罚才是有效的。
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非常明显要求了单位对员工的处罚,有事实充分、证据确凿,公司规章制度必须依法制订,包括内容合法、工会或职工代表审议通过、组织员工学习签字、进行公开公示等,而且不得违背道德或一般衡量标准(比如:单位以员工迟到一次就纳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显然是不公平的),员工违反规定的行为有哪些、当事人有否书面承认、处罚记录上有否员工签字、有否相关视频或录音等,否则,公司的处罚决定难以站住脚。
最后,奖罚都要公开进行。
世界杯前几名决出后,每届都会在现场进行颁奖;相关处罚也是在媒体、记者、相关官员监督下公开进行的,一是服众,二是公平,三是达到扩大宣传影响的效果。
在人资管理中也是一样,各种大小奖励,一定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公开表扬,让得奖者心里更喜,让未得奖者感受到差距进而奋发向上,还有就是让大家都看到得奖业绩、依据等,有大家的监督,影响面就会呈放大趋势,公平性也无用怀疑;处罚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单位有工会、职工代表的把关,员工们将更加感觉到公平性。
如果能够站在一个长期得不到任何奖励、鼓励包括处罚在内的员工角度想想,我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但我一定能够感受到公司不重视我、我将难有前途,时间再长点,我能做出什么举动?多数人估计只能闪人,当然,上级必要的关心是必须的,如果实在无法改善员工也只能如此对待了。你说,如果在设置基本工资时故意压低,只要不违法,在设置奖金时故意加大比例,公司的成本会怎样?绩效和综合表现不好的员工会怎样?公司是不是就达到了“以奖代罚”的效果?
16楼 一统天下
不错的分享,哈哈
15楼 亦诗
怒赞!
14楼 凉紫
还有奖金啊。
13楼 枭云
赞
12楼 菩提花
赞一个!~~~每篇必读~
11楼 飘过3茅陈实
很漂亮的联想!
10楼 龙龙1124
秉俊哥是一大牛人。支持+崇拜!!!
9楼 yanglemon
支持骏哥
8楼 小希
谢谢分享!
7楼 天山童老
说的真好!
6楼 大饼
精彩~
5楼 小胖泡
已经分享了
4楼 天堂吉祥
深有感触。赞赞!
3楼 水仙顾影
呵呵,我不是球迷,现在也知道了能获得不少奖金呢!企业的奖惩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的,特别是处罚决定,不敢乱扣乱罚,这容易引发纠纷的。
以奖代罚,这是个新思路。支持!
2楼 钱磊
国际足球联合会是很有钱的联合会,它的经济实力甚至超过了国际奥委会。当然,在具体的奖惩中,国际足联也是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办法。这些都是值得我们(HR们)学习和借鉴的!
1楼 Lisa榕
沙发...便于舒适看,奖金是怎么被折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