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定时工作制的适用对象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入员、出租汽车司机的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劳动者;
3、其他因生产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适用对象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劳动者;
2、地质及资源勘探、矿山建设及开采、建筑、制盐、制糖、旅游、养殖、农场果园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劳动者;
3、烟草、食品饮料生产、农副产品收购加工等受季节和技术条件限制的部分劳动者;
4、其他因工作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自然条件和技术条件限制的季节性、突击性工作的劳动者。
(三)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请示;
3、企业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表一式两份;
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对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实施方案的会议记录。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审查情况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就案例所描述的岗位情况,结合我们公司申报的非标准工作制内容见下:
ü 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对象和实施办法
1. 高级管理人员(略)
2. 司机(略)
3. 业务员、采购员
1) 原因及人数:业务员、销售员因销售任务、客户情况等原因有时需要驻外地出差,其工作的自主性、独立性、灵活性强,工作时间不确定性大,不能按正常的上下班制度执行。申请人数共计 人。
2) 考勤方面:业务员、销售员采用弹性工作制,对于因工作任务而应酬客户等特殊原因导致的延长工作时间,采取集中调休的方式,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
3) 工资支付:业务员、销售员薪资为每月支付,其薪资结构为基本工资+业务绩效提成+通讯补贴,其基本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提成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计提。
ü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对象和实施办法
1. 保安
1) 原因及人数:公司保安均为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工作时处于待命状态,属于间歇性工作。保安申请人数共计 人。
2) 考勤方面: 保安考勤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其工作时间为2000个小时/年。公司每月将与职工核对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周期期满后公司将及时统计门卫在周期内的工作时间,多出部分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 工资支付:保安薪资为每月支付,其薪资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基本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公司按照于职工本人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